第六 根

根有二十二,眼耳鼻舌身,

意男女命根,苦根意苦根,

乐意乐舍根,信勤念定慧,

未知当知根,已知具知根。

彼等于自业,功用得舍等,

当知根之分,依于经论说。

依证此根理,执我为境主,

愚痴等断已,精通正法理。

眼根、耳根至意根之间的六根能取各自的对境;命根能安住于同类中;男根和女根作为各自的所依,能使胎生连续不断;乐受根、苦受根、意乐受根、意苦受根、舍受根能受用异熟果;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这五种能主宰世间的善法或清净;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能主宰见道、修道、无学道相续的信等出世间的清净法。由于起到根本性作用,故称为根。眼等六根如前所述。尤其是,六根所分的意根仅仅是生起意识的所依,此处所说的意根也需要理解成是由其所依中产生的意识。这六根缘取自对境的方式:眼根、耳根不接触对境而从远处缘取,缘取对境比自己大小不固定;鼻根、舌根、身根这三种接触对境而缘取,缘取对境大小与自己等同,从这些对境有境是相互有质碍之所触的侧面来说,存在着分析接触不接触的情况。意根,不仅仅是自对境法界,而且是一切法的有境,它缘取某某对境,称为触,这是名称的触。为此,不存在分析接不接触对境及对境比自己大小的情况,因为识无有形体的缘故,狭小想、广大想等想并不是色的大小,而是识本身周遍的大小范畴。男根、女根:作为身根的类别,如拇指和鼓桑,作为感受男女交媾之乐等的所依。五受用根、信根等及命根如前所说。未知当知根,是见道者相续的信心等五种、乐受、意乐受、舍受根及意根九种;修道者相续的这九种称为已知根;无学道者相续中的这九种叫作具知根。以上根,包括七种有色根、一种心王、十种心所和一种不相应行,九种心和心所中所安立的三种无漏根,共有二十二根。

关于这些根的详细分析,未知当知根等三种是无漏;七有色根、命根、苦受根、心苦受根十种是修断,因此是有漏;剩余的三种受用根、信等五根及意根有漏、无漏的部分兼而有之。命根是异熟生;信等五根、已知根等三根以及心苦受根是非异熟。其中,心苦受根仅是分别便随意趋入,自身不是异熟果,决定是善不善任意一种,因此自己能生异熟果,虽然这是有部承许的,但我认为异熟分显然也需要有无记法。关于这些的详细内容在我的其他论中有解说。上面剩余的十二根里,七有色根是异熟生,也有说所有长养生都不是异熟。意根和其余四受用根有善、不善、无记三种。因此,一切有漏的善、不善均有异熟,所有无记法无有异熟。有漏的信等五根有异熟,所有无漏的意根、受用根及信等五根无有异熟。所谓的异熟,需要认定是轮回的异熟。信等五根及已知根等三种是善。意根、乐受根等有善、不善、无记三种,七有色根加上命根这八种是无记法。

不包括三无垢的其余十九根均在欲界中具有;其中除男女根、苦受根以外其余根在色界中也有;七有色根、非舍受根的其余四受用根除外,剩余的所有根在无色界中具有。三无漏根虽然不属于三界的法,但并非在三界者的相续中不产生。

意根、乐受根、意乐受根、舍受根这四根有见断、修断、非所断三种。意苦受根是见修所断。如前所述,七有色根等十种是修所断;有漏的信等五根是修断;无漏的信等五根非所断。三无垢根不是所断。

获得这些根的方式:在欲界胎生等之初获得异熟根——身和命,化生无性根,诸如初劫的人们,所以获得眼等五根和命根。化生一性根,诸如众欲天,获得前六种加上男根或女根,共七根。化生两性根,在恶趣中可能有,如此就获得八根。在色界中获得彼地的眼等五根和命根。无色界重新获得唯一的命根。再者,如果死于无色界,那么命根、意根、舍受根同时灭。色界中这三根及眼等五根共八根同时灭亡。所有化生都是顿时死亡,因此两性者前八种加上二性根,共十根泯灭。一性者九根泯灭,无性者八根泯灭。对胎生等次第死亡者来说,身根、意根、命根、舍受根顿时泯灭。这一切是从以无覆无记烦恼作为死心而言的,处于生得善心中死亡者来讲,都要加上信等五种,于无色界中八根泯灭等。

下面分析依靠何根获得预流等四果之理:预流果和阿罗汉果,在意和信等五根这六根上,预流果,如果是欲界有贪者,则还加上未至定的舍受根、见道第十五刹那的未知当知根、第十六刹那的已知根,共以九根获得。阿罗汉如果依于前二禅的正行,则获得这二禅的意乐根,如果依于第三禅,则以乐受根,如若依于不是这三禅的任何一者,都以舍受根,这三种任意一种及无间道金刚喻定的已知根、解脱道具知根即以九根获得。亦来者和不来者,在意根和信根等六根的基础上,亦来者如若次第依靠世间道得果,则加上未至定的舍受根,也就是以七根获得;如果依赖出世间道得果,那么他的信等五根获得已知根的名称,因此共以八根获得。假设先以世间道离贪,在见道获得亦来自果,则在八根基础上再加未知当知根,以九根获得。钝根不来者如果是依靠世间道次第获得,那么最初正行的意乐根,在九品解脱时不能现行,所以再加上未至定的舍受根,以七根获得。再者,如若次第钝根者凭借出世间道获得,那么再加上已知根,以八根获得。假设利根者依靠出世间道,如果能现行正行的意乐根,再加它,也就是以八根获得。倘若利根者凭借出世间道获得,则得舍受根和意乐受根,无间道时的已知根,以九根获得。再有,先行离贪者如果获得自果,则以三受用根任意一种、未知当知根及已知根这九根获得。

此等根具足之理:如果具足舍受根、意根及命根任意一者,则必定具足三根。倘若具足乐受根及身根,则在前三者上加自身,共四根。如果具足眼等根,则具足前面的三者、身根及自身,共五根。如若具备意乐受根,则具足前三者、身根及意乐受根,共五根。如果具足苦受根,则具足前面的三根、身根、乐受根,意乐受根及苦受根,共七根。如果具足男、女根其一,在前面七根基础上再加性根,共具八根。如果具足意苦根,则也在前七者上加自身,共八根。如果具足信等五根,则在前三根上加五根,共八根。如果具足具知根,则具足九无漏根、命根及自身,共十一根。如果是欲界身份具足未知当知根,则在前十一根上加身根及苦受根,共具十三根。具多具少之差别:无善根者中具少根,具身根、五受用根、命根、意根,共八根。无色界凡夫也具八根,即舍受根、命根、意根及信等五根。具有多根的两性凡夫具足三无垢根以外的十九根。或者,一性的具贪圣者,具足后两种无垢根以外的十九根。要了知以上道理。

根品终

第一 蕴

第二 界

第三 处

第四 缘起

第五 处非处

第六 根

第七 时

第八 四谛

第九 乘

第十 有为无为

附一 四法印

附二 四无碍解

注:附一(四法印)、附二(四无障解),虽然不属于《智者入门论》的十处,但也是麦彭仁波切所著,收录于《智者入门论》的藏文原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