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品 别解脱戒

乙二(分说别解脱戒之次第)分四:一、缘起;二、未得戒者得受之方法;三、得戒者不失护持之方法;四、失而恢复之方法。

五浊恶世众生的导师、具足善巧方便及大慈大悲的佛陀色身虽然已趣入寂灭法界,但在持戒僧众中却示现分析开遮的戒律相,因此说能代表本师与佛法的就是戒律。

丙一(缘起)分三:一、真实缘起;二、所受戒之本体;三、以分类方式概括。

丁一、真实缘起:

缘起即于鹿野苑,本师佛为五比丘,

传律为主四谛法,迦叶等尊作结集。

圣撰大毗婆沙等,功德释迦光弘扬。

按照声闻乘共同的观点来说,我等本师释迦佛在三大阿僧祇劫之前,于大能仁释迦牟尼前发心,在资粮道圆满二资粮后于南赡部洲人寿二万岁时迦叶佛出世期间,成为婆罗门无上童子。自后世转为兜率天圣者白顶天子以来,一直以正法令众天人相续成熟。到了人寿百岁时,以种姓、洲、父、母、时间此五观照明见后为诸天人宣说了净除死堕的法门。其后以六牙白象的形象从兜率天降下。

当时正逢地羊年箕宿月(六月)十五日,他由正在受斋戒的摩耶夫人的右侧入胎,将母胎加持成无量殿,为数多人天眷属开示净除四生的法门。

铁猴年氐宿月(四月)初八,母亲摩耶夫人前往蓝毗尼林,当她手持树枝时,便在无有任何苦痛中从右胁顺利生下了身披法衣的佛陀。佛陀诞生于世即刻向四方各迈七步,伴随着天人在空中赞叹以及诸多稀奇的瑞相,口中朗朗地说:“天上天下,唯我独尊。”

佛陀曾在众敬师等上师前学习文字、投抛、技艺等,一切学问均是卓越超群。迎娶释迦族的女子萨措玛、札怎玛、热达吉以及六万夫人,享受安乐。

二十九岁时经净居天劝请而出宫目睹生老、病、死四大瀑流与沙门,以此为缘,生起出离心,在四周戒备森严的情况下乘着由四大天王撑起的坐骑行于空中,来到清净塔前,自己削发为僧。之后在知幻力的儿子让破与让雪的儿子胜行二者前听受了世间禅定,又与憍陈如等五人在尼连河畔入定于虚空等持中,苦行六年。后经众天人劝请而出定,在前往金刚座的途中,蒙婆罗门女乐吉玛供养五百头母黄牛的醍醐,使得身体彻底变成金色,接受了卖草人具祥供养的吉祥草,于是以大士夫的步伐向菩提树前走去。

在木马年四月十五的那一天,在金刚座上铺草安坐,并立下这样坚定的誓愿:“乃至未得无漏果,期间不解跏趺坐,此垫我身纵干枯,聚合皮骨纵分散,未得数劫难得果,身于此垫不动摇。”

初夜时分,魔王口出各种欺骗之词,七魔女以贪欲的伎俩百般诱惑,但终究未能得逞。这时,他们又派出千万上亿的魔军,佛陀依靠慈悲的等持将它们一一调伏。黎明时现前了灭尽、无生之智慧,获证正等正觉菩提。当时,大地震动,光芒万丈,天众赞叹不止。

共同大乘认为,佛陀在异生凡夫阶段圆满一大阿僧祇劫资粮,圣者十地圆满历经两大阿僧祇劫究竟二资粮,于十地相续末际在此成佛。声闻宗的观点,《俱舍论》中云:“本师独觉与菩萨,等持结地均归一。”又如云:“虽非圣者然而于,父母病人说法者,最后有者之菩萨,供养功德无有量。”意思是说,世尊是在资粮道中于一坐垫上现前五地而成佛,之后于七七四十九日未说法。当时,梵天帝释请转F轮,佛应允。一时间,这一喜讯传遍了人间天界,直至色究竟天之间。

虽然佛次第转了三次F轮,但此处宣说第一转F轮戒律藏的缘起具足五圆满。本师圆满:无等大能仁佛陀。处所圆满:于鹿野苑野兽得无畏施树林。这里是许多独觉趣入无余涅槃、舍利子颗颗坠地、梵施国王为野兽发放无畏施的圣地。时圆满:从六月初四开始。法圆满:主要传讲的是戒律学处的内容,其中律中律的佛制与自性罪只是概括性地提及,对律藏的经部等持与梵净行瑜伽次第、律藏中论藏的分类作了详细广说等,以对治烦恼之次第修法的四谛法门为主。眷属圆满:五比丘与八万天子。佛为此等眷属传法后,五比丘获得了阿罗汉果位,八万天子现见真谛。一般而言, 四种律典

所摄的律藏是释尊从成佛以来直到涅槃之间宣说的一切戒学道理。因此律藏并不一定完全是指第一转F轮的律藏。但从主要开示轮回所舍之法相与脱离轮回之正道的角度而安立为律藏。中转F轮与末转F轮将在下文中阐述,故于此不繁述。

佛在八十一岁铁龙年四月初八接近涅槃时,将佛法与四众眷属一同交付与迦叶尊者,而在拘尸那城萨拉树下融入寂灭法界。

佛涅槃后教法是如何结集的呢?佛涅槃后总共有三次结集。其中第一次结集:当时,与佛陀一同趋入涅槃的有八万一千阿罗汉,与舍利子一起圆寂的有八万阿罗汉,与目犍连一道圆寂的有七万阿罗汉。诸天人不禁冷嘲热讽地说:现在有境界的比丘都已涅槃,正法也成了火灭之烟而已,诸如此类。为了遣除这种讽刺之语,佛涅槃后的第二年,在摩揭陀国王舍城的七叶行窟内,未生怨王做施主,供养资具,迦叶等五百罗汉集聚一堂,由阿难结集经藏、优波离结集律藏、大迦叶结集论藏。

第二次结集:佛涅槃后一百一十年时,当时,广严城的诸比丘大肆宣扬可以不作犯戒处理的十种非事:一、做非法事,口呼“负负”,即可听许;二、作犯僧残,得人随喜,即可听许;三、病中饮酒,状如水蛭吮吸,即可听许;四、土为共用,不伤生命,两手耕种,即可听许;五、调盐变味,非时而食,即可听许;六、用斋之后,行程逾越半俱卢舍,再次用餐,即可听许;七、用斋之后,食物未作余食法者,两指拾食,即可听许;八、掺和定时及不定时食品,非时食用,即可听许;九、卧具补某,不必如来一卡,即可听许;十、沙弥头上,顶戴小龛,内置钵盂,花鬘为饰,若得设进金银,便自接触,即可听许。为了制止此十非事,在毗舍离城婆利迦精舍,阿育王做施主,耶舍等七百罗汉摈除十种非事,完整地诵一遍三藏,也作了相顺长净与吉祥长净。

第三次结集:由于大天比丘等鼓吹“答复他不知,怀疑皆观察,能养活自己,此乃佛教法”五非事,以此等为缘,僧众内部出现争论,又由于佛陀未开许律藏立成文字,长久以来,别解脱诵经的方式也各不相同,致使分成十八部。佛涅槃近四百年时,在克什米尔花积精舍,腻契波王作为施主,密藏等五百阿罗汉、六万一千凡夫大尊者以及五百菩萨结集,将四分五裂的十八部均立为佛教,并将律藏立成文字,以前未曾立文字的经藏与论藏也都立成文字。之后通过撰著解释三藏密意的论典等方式弘扬佛法的情况:在宾陀山名优寺圣者密藏(优婆俱多)以及欲遍等五百阿罗汉集体著写了《大毗婆沙论》,“等”字还包括圣者们撰著诠解密意的诸多论典,尤其是,获证发光地的阿阇黎功德光撰著了《根本律》与《羯磨论》,阿阇黎释迦光造了《毗奈耶三百颂》与注释等,通过这些论著将律藏加以弘扬光大,直至今日仍旧主要依靠两位阿阇黎的著作一脉相传。

前译传承静命师,尔后释迦西日弘。

别解脱戒的传承是怎样的呢?前译派别解脱戒的传承:圆满的佛陀、舍利子等代代相传,后来传到大堪布静命论师、瓦绕那、藏绕色、友给瓦炯内、玛释迦莫内众近圆戒比丘,再向下传。在朗达玛国王毁灭佛教之时,玛、友、藏三位尊者将律藏驮在一匹骡子背上,前往丹德山。当时贡巴绕色大师出家,卫藏的十人受近圆戒,其后,传给乐美赤诚西绕,直至现在。这是人们共称的东律。

后译派的西律传承:由三护论师传下,此传承以前虽然有,但未听说现在仍存在。

中律克什米尔的传承:龙猛传下,后来由克什米尔的班智达释迦西日传给文殊菩萨的化身萨迦班智达等近圆戒比丘,依次弘扬。关于律藏的言传当在其他典籍中了知。以上讲述了别解脱的传承。

丁二、所受戒之本体:

本体出离意乐引,断除一切害他事,

身语所生之缘故,承许其为有色法,

许断心续与种子,自部上下各观点。

别解脱戒的本体是以出离心的意乐所引发、断除一切害他之事的严禁恶行戒、欲界所摄的一种戒律,因为是出离心所生而遣除了外道的戒律;因断害他而遣除了中间律仪;因为欲界所摄而遣除了禅定与无漏的戒律。有部宗认为别解脱戒是身语所生的,因此于有表色与无表色二者的本体中产生,住于无表色中。《俱舍论》中云:“所谓三种无表色,即戒恶戒与中戒,戒有所谓别解脱。”又《分析三戒论》中云:“声闻戒律无表色。”经部宗认为别解脱戒是相续变化的一种特法。唯识宗认为别解脱戒是断除犯戒之心相续及其种子。他们的理由是,如果单单是心,那就无有相续,如果仅仅是习气,那么毁坏之因出现时也会跟随。中观宗认为别解脱戒是断除之相应心。《入行论》中云:“断尽恶心时,说为戒度圆。”如是内道佛教中,上下各派根据各自心的差别而出现了高低的观点。

丁三、以分类方式概括:

分类八关斋戒者,男女居士在家方。

男女沙弥正学女,比丘与尼出家方,

即是八种别解脱,归纳则许四戒体。

如果以戒律本体分类,则一般而言,依靠能成立各自戒律的因圆满而获得的是出离心的律仪,尽管这一点均相同,但分别来说,根据自己不同的方面所断的差别,于一日中立誓断除八种所断为斋戒,也叫时戒。如果是居士受斋戒,也称为长净。同样,承诺有生之年断除一至五之间的所断,为男女居士戒,对此戒律中虽然只说了近圆居士,但《俱舍论》中也宣说了受持三皈依等许多分类。此三种戒是在家方面的戒律。承诺有生之年断除十种所断即是沙弥与沙弥尼。在此基础上,在两年期间立誓断除十二种所断为正学女戒。承诺有生之年断七及其从属

,即是比丘与比丘尼的戒律。此五种是出家方面的戒律。综上所述,别解脱戒共有八种,如果归纳而言,则有男女比丘、男女沙弥、正学女以及男女居士,男女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本体无有不同,实际上只有三种戒体,加上斋戒,共包括在四种戒律中,这是《俱舍论》的观点。此论中云:“所谓八种别解脱,实际戒体唯有四,除名称外无变故,彼等异体不相违。”

丙二(未得戒者得受之方法)分二:一、旧仪轨;二、现行仪轨。

丁一、旧仪轨:

初未得戒得受法:受法分二旧仪轨:

自然证智传信圆,承认本师许八难,

善来四白问答等,受者心净圣者师。

上述的这些戒律除了个别的以外,几乎都不是自然获得的,而需要观待表示而得。最初未受戒者得戒之方法,有无勤作圆满的旧仪轨与有勤作圆满的新仪轨两种受法。

其中旧仪轨:最初本师成佛之前、成佛之时、成佛后不久以及涅槃之前受近圆戒的仪轨称为旧仪轨。此仪轨有十种分类:佛与独觉由证尽智及无生智,证大菩提,从而有二种获得近圆;五比丘生起见道,由内证智而得近圆。此三者是在自相续中自然生起胜义比丘戒而得近圆戒的。供施女因未获父母允许,由佛遣使比丘尼邬巴往告音讯,依僧传信而得近圆;大迦叶等由承认“您是我的导师、我是您的声闻”而得近圆;舍利子等由佛说“善来”持梵行而得近圆;僧伽会众,中土十人、边地五人,具行白四羯磨而得近圆;佛问善施:“何为唯一善法?”彼答:“解脱。”又问:“解脱需何法?”答:“信心。”彼以问答令心喜而得近圆;众生主母由许修学八难断法而得近圆。八难断法:《律词品》中云:“亲从比丘受近圆,半月比丘处受教,于比丘处许夏住,僧尼二众作解制,犯此于二众迁悦,不言比丘犯戒戒,不得轻侮诸比丘,顶礼恭敬新比丘。”意思是说,从比丘僧团处得受近圆戒,每半个月再从比丘处听受教言,在具足比丘处立誓安居,在僧尼二众前解除夏安居,如果违越了难断法,就要在僧尼二众前履行迁悦,不能谈论比丘破戒,不能对比丘轻视、侮辱,对新比丘也要恭敬礼拜。本颂中的“等”字是指六十善群比丘由许三皈依而得近圆。有些人说居士只是名称上的近圆戒。除了白四羯磨与传信以外的五种是由本师加持而得的近圆戒。八种是假立的,传信是现行仪轨,但旧仪轨中能如是出现,说明仅仅是安立而已,并不是完全固定的。真实的旧仪轨是白四羯磨。由于以前的所化众生业力、烦恼、异熟三障轻微,智慧、相续与根基成熟,内心清净,能传近圆戒的上师也绝对是圣者,因为具备这些特点,故而十分容易得戒。

丁二、现行仪轨:

现行轨离五择定,石女等生之障碍,

国王不允等住障,不能驱乌等胜障,

以及发为黄色等,庄严障碍皆无有。

继旧仪轨之后制定的白四羯磨仪轨及其从属,即是现行仪轨。其中的斋戒,如《俱舍论》中云:“居于低位重复说,不佩装饰明晨前,具足斋戒之分支,清晨于他前受戒。”受戒者坐于较传戒师低的位置重复传戒师所说的话而得戒。关于受戒者的身份,有部宗认为七种别解脱种性,经部宗认为旁生的身份也能生起戒体。对境:有部与经部均承认依次从受比丘戒者乃至具居士戒、斋戒以上者前受戒。特殊情况下,承诺每月十五、初八守戒的人,后来每到那时也需要受,但以前一次性受戒也可以。按照有部宗的观点,饭后受也能生起戒体。经部则认为在佛像等所依前受戒也能生起戒体。

终身戒是指观待各自学处的违缘,比丘需要真正远离五择定,沙弥也需要相似远离五择定。

五择定:诸如认为在顺缘具足的此地能守戒而于他处不能守戒,此为境择定;诸如认为仅在此年此月等期限内才能守戒,此后不能守戒,此为时择定;诸如认为在战争期间以外的其他时期能守戒,此为时期择定;诸如认为不会害怨敌以外的他众,此为众生择定;诸如认为除个别粗的学处以外所有细微的学处不能护持,此乃分支择定。必须远离此五择定。

此外,对石女与犯五无间罪等人虽传戒,但他们不能生起戒体,这是生之障碍;由于未得到国王与父母的允许,虽得戒,但因无有自由,故而戒体不能持久,这是住存之障碍;未到驱乌之年,或因病苦缠绕等,虽受戒,但不能守学处,不能学到殊胜功德,这是殊胜之障碍;黄发等色有缺陷者、断手等形有缺陷者以及屠夫等种姓有缺陷者,虽能学戒,但由于成为他众不信仰佛法之因,故是庄严之障碍。

无有此等障碍,具足五圆满顺缘,境圆满:所在地须有三宝及亲教师、轨范师;相续圆满:自己需要未侧身僧会,未破律仪,外貌须已剃净须发;资具圆满:备足资具;意乐圆满:意乐须具因位等起;仪轨圆满:仪轨须具足加行、正行、后行。

具出离心善缘士,具通善说如海戒,

一百零一种羯磨,上师前渐受近圆,

前未曾受圆满戒,亦于经中有明说。

不是仅仅为了救护怖畏以及实现善愿,而是具有希求获得三解脱中任何一种的出离心、无有违缘、具足顺缘的善缘之士,在具有智慧功德、精通三藏尤其是善说的四种律典所摄的如海律藏之义,并具足以一百零一种羯磨各自仪轨半句也不错地背诵的方式交代清楚的能力,具备戒律清净的功德,包括忏戒加持以上连细微的罪行也未染污,有如是功德的亲教师参加并具足十三增添法的僧众前按次序圆满受居士、沙弥、比丘戒。前两种戒未受而直接受近圆比丘戒也能生起戒体,但传戒者犯一个恶作,这一点在经部中有说明。《毗奈耶经》中云:“未出家之在家人若受近圆戒,可否传授?优波离,可以传授。”《报恩经》中亦云:“阿那律亦白佛言:‘设若在家人未受五戒,若顿时受十戒,能得戒否?’佛告阿那律:‘同时可得居士、沙弥二戒。设若未受五戒,亦未受十戒,顿时受近圆戒,亦于同时得三戒体。’”这是得后戒前戒顺便可得之义。

得戒界限则承许,三念诵之最后次。

如是受戒者的相续中得到所受戒律之界限:居士、沙弥戒念诵三遍皈依诵、自诵他诵中的自诵圆满之际得戒,比丘戒念诵本体诵、所作诵、作者诵,所作诵刚刚圆满即承许为得戒之界限。

丙三(得戒者不失护持之方法)分二:一、所护之戒条;二、生起戒体之所依。

丁一(所护之戒条)分五:一、略说护持法与皈依戒;二、斋戒;三、居士戒;四、沙弥戒;五、比丘戒。

戊一、略说护持法与皈依戒:

中得不失护戒法,学处不共三皈依,

不寻皈他断害众,不交外道各恭敬。

只是得到了戒体还不够,中间为了不失坏而必须要守护已得之戒。因为不守戒过患无穷,守戒功德无量。《教比丘经》中云:“有者戒律为安乐,有者戒律乃痛苦,具有戒律则安乐,破坏戒律则痛苦。”

护持之方法:了知止行的学处后必须如理取舍。首先宣说遮止方面各自的戒条。

皈依戒:皈依三宝之人不共的三戒,第一皈依本师佛陀外不得寻求其他世间天神等作为皈依处;第二必须断绝损害众生之心;第三不得交往外道或与之相似的友人。关于此三所遮,《涅槃经》中云:“何人皈依佛,彼为真居士,何时莫皈依,其他诸天神;皈依正法者,远离损害心;皈依僧众者,莫交外道徒。”作为皈依三宝者,仅仅是残缺不全的佛像、泥塔小像,一字一句的法所依以及僧众的形象乃至对黄色补丁以上都分别应当作佛、法、僧宝想,生起恭敬心。这些是应行的学处。

不为命奖舍三宝,何等要事不寻他,

常供令自他皈依,顶礼所去之方佛。

阿底峡尊许五种,即是共同之学处。

此外,为了生命、奖赏国政等也不能舍弃三宝;即便如何重大的事情,也不能认为三宝不能救护而去另寻其他世间的办法;恒时忆念三宝功德,不间断供养;了知功德而令自他虔诚皈依三宝;无论去往何方,都要对那方的佛陀与佛像等作礼。此五种均是共同的学处,这是阿底峡尊者的观点。

戊二、斋戒:

四根本戒四支分,戒酒不放逸分支,

高床歌鬘过午食,禁行分支乃斋戒,

此八分支非终身,亦非功德所依故,

别解脱戒唯七种,此八有生之年护,

居士虽非有部说,世亲许为上座宗。

关于所护的斋戒,如《俱舍论》中云:“次第四为戒律支,一不放逸三禁行。”断除非梵行等四根本戒及其同分是使戒律稳固的四种分支。《念住经》中云:“谓此不能损害我,具智慧者不依酒,醉时清凉异熟大,依酒堕入地狱中。”了知过患后戒酒,这是增上不放逸之分支。高广大床、歌舞花鬘等、非时过午进餐,断除此三者是清净禁行之分支,护持此八种戒者即是八戒居士。由于此八种支分并不是终身戒,所以不属于一切上戒功德的所依,真正成为上面功德所依的别解脱戒,决定只有具相的七种。《道灯论》中云:“恒具余七种,别解脱戒者,乃有菩萨戒,善根非余有。”假设承诺有生之年一直守护此八支分,旃札古昧上师曾经也是受持此戒律,因而被共称八戒居士。尽管有部宗的戒律中并未如是宣说,但世亲论师认为这是上座部的观点。他曾经是这样说的:所谓的居士在上座部的窍诀传承中听说过,但未见过如来有明说。然而大乘的契经中有宣说,如《宝积经》中如是记载:“大悲王子以此方式受此戒。”

戊三、居士戒:

断尽杀盗淫妄酒,即是居士之戒律。

随意承诺依数量,一戒二戒多圆戒,

戒除一二三五上,梵行居士断非梵。

智者许此八戒士,非在家亦非出家。

终生三戒中第一居士戒:杀生即断绝命根,不与取即偷盗,妄语即说上人法,邪淫即以贪欲作不净行,此四种是四根本罪。其中杀生的对境必须是人,如若不具足这一点,只能算是根本罪的范畴,并不能构成真正的根本罪,因此不能算是真正破戒。此处未说是非梵行,只是说邪淫,因为在家人容易守护。《俱舍论》中云:“邪淫极受谴责故,易守不作得戒故。”断除此等的分支饮酒,如若不断,则无法守护其他学处。这五条根本学处是居士戒。自己随自己的意愿而承诺,依照守护的数量诸如仅戒杀为一戒居士;在此基础上断不与取为二戒居士;在此二者基础上诸如断除妄语为多戒居士;在此三者基础上断除邪淫与饮酒为圆戒居士。此等依次断除一个、二个、三个、五个所断。有部宗承许说:仅仅承诺守居士戒而可随意守一戒等。经部宗认为随意承诺一戒等如果就承认为居士戒,那么就成圆戒居士了。这样一来,由于没有守护其余的戒律就会造成破戒的过失。这以上所宣说的是在家学处。

在五根本戒的基础上断除非梵行,即是梵行居士。这一点通过“戒律庄严修行人”等教证可以说明,这是经部所承认的。关于梵行居士与八戒居士,《宣说幻化经》中也有阐述,此经中云:“纵然诸善逝赞叹,出家具有多功德,然为悲悯诸有情,利众生我执国政,有生之年持梵行,亦守八关斋戒也。”智者们认为,这两种居士已断绝了在家人的不净行,因而不是在家人,又由于未持出家相,所以也不是出家人。

余六不善同分断,具居士戒持明者,

除出家相与仪轨,余均实行佛所说。

十不善业中除去身三不善与妄语,余下的语三、意三共六种不善业以及四根本罪的同分杀旁生等一切所断虽然未彻底戒除,但因具有悔改之心而称为需还净之学处。不仅如此,就算是具有居士戒的密宗持明者,也是除了披袈裟、持钵盂等出家相以及羯磨仪轨专门制定的戒律外,其余所有的戒律都必须同出家人一样,这是佛在《妙臂经》中所说的。此经云:“如来彼说别解脱,一切清净之戒律,在家咒师除形象,仪轨余者均当行。”既然如此,那么出家咒师就更不必说了。

戊四(沙弥戒)分二:一、真说沙弥戒;二、旁述正学女之学处。

己一、真说沙弥戒:

为遣怯懦略说十,断除杀盗淫妄酒,

舞等鬘等高广床,过午进餐取金银。

属于出家方面的后两种学处中的第一种沙弥戒,如果能断除杀人或胎儿、盗窃价值足够的财物、依靠三门任何一处而作不净行以及说上人法妄语此四条,则为守戒。如果不能守护,则称为破根本戒,不覆不藏可以恢复,如若又覆又藏,则如比丘一样无有恢复的机会。《戒律三百颂》中云:“杀人等四戒,沙弥若失毁,如比丘沙弥,亦无生戒机。”饮酒、放荡不羁随心所欲进行唱歌跳舞等娱乐活动,除说法等特殊情况外住价值昂贵的大床或者价格虽然低廉但超过一尺的高床,自己所在地过了中午进餐,仅仅接触倒也可以,但以贪爱之心接受金银而收藏,以上行为要一律断除。

所谓的支分六戒是守护根本戒的方便,戒酒是不放逸的分支,其余五种是禁行的分支,如哲则之子听到学处繁多而生怯懦之心,退失受戒之心,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佛概括性地宣说了沙弥十戒。

开许无罪十三条,持余法衣持双钵,

触宝触火离法衣,再食攀过高人树,

不与取食与伐树,青草上撒不净物,

未许损种食蓄物,此外取舍同比丘。

沙弥十戒如果以包括所属的方式来分,则有四根本戒,杀生同分杀旁生、有含生的草抛至水中、使用有含生的水三种杀生;属于妄语的有十二种,即无因诽谤、借故诽谤、破和合僧、随顺破和合僧、厌烦家室、明知故妄、诽谤私情、诽谤执事、谤为少食而说法、谤僧、故犯学处以及为取超分淆用鬻盖;饮酒,歌、舞、乐器三种,装饰鬘等、涂香、涂脂粉,大床、高床,非时食,取金银,合计三十,加上即将要宣说的三种失毁,即是三十三违犯。按照《教理宝藏论》中的观点,三杀生、妄语中除去为取超分淆用鬻盖余下的十一种此十四种如前一样,在此基础上,属于不与取的建房、建大房、珍宝做针筒三种,属于非梵行范畴的与被僧众开除之人同寝。属于四根本罪的不持长净、安居、解制,以及不依止皈依师,总之属于四根本罪的共有二十二种。比丘的一切所断中除了个别的单单佛制戒可以不受,其余的一切戒条沙弥都必须守护。

接下来宣说这一道理,持余法衣、持双钵、离法衣、掘地、触宝、触火、再食、攀过人高树,伐树、不与取食、青草上撒秽物、食蓄物以及未许损种,此等即是对沙弥开许的无罪十三条,这是《毗婆沙论》中所说的。在此基础上,藏地诸位律师又加上相同的六种,如云:“置月积蓄离静处,未说悔欲未圆寝。”如此承认共有开许无罪十九条。除此之外,一切取舍都与比丘相同。沙弥的所有堕罪均可包括在唯一的恶作中。四根本罪是失毁戒律之因,因而是他胜相同之恶作,此外的一切违犯需要如理忏悔,因此是所忏恶作,除此两者外比丘的一切所断必须以观想守护,这些是所守恶作。

持对衣料置一月,离对静处可离钵,

蓄对积蓄亦开许,失弃俗相取僧相,

轻侮堪布三失毁,断此沙弥之学处。

按照大智者布敦仁波切说《请问品》克什米尔祖师所说的真实无罪于此引用。即三种对应,比丘不可持余法衣,而沙弥衣料可放置过月;比丘在无恐怖情况下不可离法衣,沙弥即便在远离怖畏的静处也可离法衣;比丘不可享用储蓄之物,沙弥为维生积蓄也开许,因而安立为无罪,这与前述的六种开许中前三种是同一个意思。沙弥受中戒时所承诺的三种所断:失毁断明显穿着白衣等在家相,失毁持法衣等出家相,以轻侮心不祈祷堪布此三种失毁。假设有人问:此三种失毁与近事男的戒条有何差别呢?按《俱舍论》中所说,近事男犯此三失毁,则犯戒,而沙弥只要忏悔即可,有此差别。如理守护如是所说的一切所断,即是具足沙弥戒的学处。

己二、旁述正学女之学处:

得沙弥上正学女,独行游泳触男身,

同住撮婚掩伴过,此为根本之六戒。

取金掘地剃阴毛,食不予食与蓄食,

刈割青草均断除,即是随顺之六法。

在获得沙弥尼戒的基础上,独身路行、入水游泳、接触男身、与男同住、撮合婚姻以及掩女伴过为正学女根本六戒。执取金等宝物、剃除阴毛、掘土、刈割青草、未受食而食、食蓄食此等为正学女所应断的随顺六法。

戊五(比丘戒)分二:一、守护方法;二、所护戒条。

己一、守护方法:

受近圆戒后十年中自己尚未得到稳重与智慧二功德之前,必须要依止具有法相的堪布或依止师听闻其宣说无误取舍道理的教言。除特殊情况外一切事情都要请示上师,不可自作主张依止他人。以喜爱修学的精进认真闻思律藏,细致入微地实行取舍,具足不放逸、不忘失学处的正念与观察自相续是否出现罪业的正知,通过对治自相续而守护学处,这一点至关重要,因此务必要精勤努力。

己二(所护戒条)分三:一、所断;二、所修;三、推断同类。

庚一(所断)分二:一、真实所断;二、旁述。

辛一、真实所断:

比丘二百五十三,戒律根本四他胜。

比丘戒可分为他胜、僧残、堕罪、向彼悔、恶作五堕罪,共有二百五十三条。一般而言,比丘的一切所断学处均可包括在五堕罪的范围内,所有粗堕皆可摄于他胜或僧残其一之中,一切加行恶作都属于各自的堕罪,十七事中所讲的所有恶作也可包括在恶作堕罪中。因此,如果是恶作,不一定是别解脱中所总结的(一百一十二条定数)恶作。

第一、他胜罪:持戒比丘无论犯四他胜中任何一种,一刹那隐瞒,所有清净戒律也全部毁坏无余,由于没有根本堕罪的违品对治力来摧毁,因而称为四他胜。

基支堪能男根入,成熟女人之密处,

意乐无惭畏贪心,加行之时互摩擦,

究竟获得乐感受,彼者失毁梵净行。

一、不净行,她基之支分:身体已达到一半以上,完好无损并能享受的口、肛门或者阴道三处任何处;自基之支分:无病堪能的男根。意乐支:无有观待自方的惭与观待他方的畏,想感受乐触的贪心。加行支:相互摩擦。究竟支:通过三门交触,身体感受快乐,心里执为我所,此四支分如果圆满,则彼人已失毁梵净行。萨嘎拉尊者云:“男根入三门,则犯他胜罪,外触则相应,粗堕或僧残。”

盗基即是他人财,意乐为自得生存,

境时价值已足量,加行之时行盗取,

究竟自盗令他窃,抑或争论而获得。

二、不与取,基:不属于自己而是另外人所属的财物以及烹调好的饮食,并不是尸林中那样低劣的物品。意乐:明明知道或者怀疑是他人的财物,为了自己维生而想盗窃之心,观待当地当时能盗所盗二者分析留存财物与分配财物的差别,价值具足。加行:一时间盗取。关于价值量,《沙弥五十颂》中云:“盗取五玛夏,或四分之一,嘎夏巴货币,据己有破戒。”所谓的嘎夏巴,人们共称是莲花王时期所造的一种金币,相应于八十个海贝的价值。《根本律》中说中等嘎夏巴的量是五个玛夏嘎。为此它的量并不完全是固定的,但一般共称是一两银子的价值量。究竟:无论是自己盗取或让他人窃取,或以争论的方式使财物离开主人而据为己有,生起得心即已犯盗戒。不仅如此,以咒诛、压伏、勾召、不还押金、借后不还而盗或者故意丢失装饰品而取物,不交车、船费等,总应当详细分析戒条之分支而了知。

杀生之基识他人,意乐杀心知所杀,

加行杀始终未退,究竟断绝彼命根。

令杀随喜赞叹等,以此为缘亦复然。

三、杀生,基:无误地认识自相续不同有感受等的他人或胎儿。意乐:非以殴打之心而是以杀心杀害,确定所杀的是某某人或者有合理怀疑的想法。加行:以密咒或兵器等杀,自始至终未有退失。究竟:在对方未死之前采取行动,无论所杀众生当时死亡或他时命根灭绝,均犯根本戒。《戒律三百颂》中云:“具有自他学处者,知是他人知是人,杀心无误而杀害,除未死梦毁戒律。”或者让他人杀,即便随喜赞叹杀人等,只要具有杀心,并且对方已死,就犯根本戒。而且,许多比丘共同协商杀人,所有比丘均犯他胜罪。《俱舍论》中云:“军兵等为同一事,一切人均如作者。”

妄基知言解意人,意乐转想生说心,

加行神通等功德,虽无说有上人法,

究竟他懂彼妄语,则已失毁根本戒。

四、妄语,基:所说的对境是除了自己以外的他相续、能知言解义、精神正常、非石女与两性,具此五种名相的人。意乐:为了改变对方想法而生起要说欺人之谈的心。加行:超越欲界的一禅至佛果之前的神通等世间出世间的功德明明知道自己本来没有反而谎称为有,说上人法妄语。萨嘎拉尊者云:“于此五障碍,得诸人之法,尽彼许上法。”究竟:虽然自己所说的谎言未能转变对方的心意,但当听者已明白妄语之义,比丘已经失毁了自己的戒律。这里所说的妄语必定具足是语言、是自己所说的语言、是与自己有关的语言、正确、明了、当面而说此六种法相,并且所说之人在无有增上慢的情况下自己说或者由他人来说,比丘在接受别人所说话语的过程中,我们如果详细分析,以观待果、坐垫(坐在花垫上等)以及本体的方式可以了知也有犯妄语戒的。若有人想:此等加行与正行支分如果未具足,那是否犯根本戒呢?加行之加行仅仅想做并从坐垫上站起等,只是恶作,为了此事而前往等为加行粗堕,正行时虽未真实生起堕罪,但与之相类似,诸如没有杀心而以必致人于死地的利刃击中人,是加行粗堕。正行虽已究竟,但四支中任何一支不具足,诸如以杀心杀非人,是正行粗堕。剩余的所有堕罪均应依此类推。这些在犯单堕等其他罪业时均成了恶作。仅是在心里思维,即是所守恶作;身语中表现出来,则是所忏恶作。

犯此四何比丘败,故佛说为四他胜。

此四种罪业各自四种支分都已具全,无论犯任何一戒,那位比丘就已败于罪业的足下,因而遍知佛陀说叫四他胜。《别解脱经》中云:“诸比丘无论犯彼等中任何一堕罪,自始至终均成他胜。不可与诸比丘同住,不得享用僧财,当摈除。”

共称十三僧残者,于非行处出精液,

以贪触女身部位,明说淫语贪女赞,

撮合男女相互遇,为自过量大小屋,

无故诽谤假故谤,破僧随顺破僧违,

污家摈除而诽谤,现堕时劝恶性拒。

第二、僧残罪:因为要恢复此堕罪必须依靠僧众,并且清净的戒律只剩余少许,数目共有十三种,为此共称为十三僧残罪。

一、出精僧残:除口腔、肛门、阴道处,以想出精的意乐心将自己的男根接触自之手指或他者身体部位而出精,享受快感时,即犯此僧残。

二、触女人:以贪欲心想触摸可依的女人,如果触其身毛,则称为粗堕。直接抚摸其肌肉等身体部位,体验乐受时,即犯此僧残。

三、贪鄙语:直截了当地对知言解义的女人明说当时当地共称的淫秽语,当对方懂得其义时,即已犯此僧残。

四、赞供养:为了与女人作不净行以淫欲心说:“对像我这样的持戒比丘,最好的供养就是不净行。”对方已知其义或接受对境所说的语言时,比丘即犯此僧残。

五、作媒嫁:自己通过三次捎信的方式撮合,使自己以外本不相好的男女接触,相互行淫欲之事时,即犯此僧残。

以上五种为贪欲有情所犯的五种堕罪。

六、小屋僧残:比丘未经僧团开许,便在多生物、有诤、有灾等三种不净之地,私自或令他人营造房舍,度量超越长十八肘、宽十肘半所成之罪。盖屋顶时,即犯此僧残。

七、大屋僧残:使用不如法的清净地基、材料,营造可容纳四比丘以上的大房舍,用墙围绕,盖屋顶时,即犯此僧残。

这两种是贪执外资具所犯的堕罪。

八、无根谤:既未见到也未听到又无怀疑的根据而对其他比丘以四他胜任何一种的方式明说诽谤之词,他人懂得其义即犯此僧残。

九、假故谤:假借稍有根据而以旁敲侧击的方式妄加诽谤其他比丘犯四他胜中任意一种。他人明白其义时,即犯此僧残。

这两种是因损恼而犯的僧残。

十、破僧:在一个界限内本人不包括于其中的持戒比丘,对数目均已足量的双方僧众,以非法见进行挑拨离间。为此,僧众虽以婉谏、启白、一量、二量、三量五遮加以制止,但该比丘仍不作罢,前四种末尾时均犯一粗堕,如果到第五羯磨完毕时仍不舍弃,则犯此僧残。以下三种僧残也当依此类推而了知。在此分析破僧与五无间罪中的破和合僧的差别:破和合僧所分开的是僧众,挑拨者一定要是比丘,最终结果僧众必须分开。此处的僧残,即使僧众未能分开,但以五遮制止,末尾仍旧没有舍弃行为,就足以构成僧残,挑拨者不一定是比丘,比丘尼也会出现。

十一、随顺破僧:对于破僧的比丘进行相助,僧众以五遮制止,末尾仍不放弃,则犯此僧残。

十二、比丘因与女人一起嬉乐等违犯学处的恶行而使在家人生厌恶、起邪见,因此被僧众开除。于是此比丘便以四非理的诬蔑之词妄加诽谤僧众,僧众以五遮加以制止,末尾仍不放弃,即犯此僧残。

十三、恶性拒谏:自己犯了堕罪时,别人说其过失,僧众按照戒律劝其还净时,该比丘心怀不悦地说:“你们无论是好心还是恶意,都不要说什么。”僧众以五遮制止,到了末尾仍不放弃,即犯此僧残。

以上四种是因违谏而犯的僧残。《别解脱经》中所说的“有遮静处坐”讲了二不定,比丘在无有人陪同的情况下在有遮掩的静处与女人坐在一起,根据行淫与否的差别,这位比丘犯他胜、僧残、单堕三者其一,或者僧残与单堕二者以及最终将做何事均不一定。因此,仅仅同女人坐在一起就犯单堕,它的结果包括在他胜与僧残中,因而未单独宣说。

第三、堕罪分为舍堕罪与单堕罪两种。

其一舍堕罪,无论谁人出现堕罪,都必须要舍弃犯罪之物来还净。如若未经还净,其果报将是堕入恶趣,数量共有三十种,分为三类。

第一类衣等十种:

宣说三十舍堕罪:自余衣持过十日,

离开法衣过一夜,衣料积蓄过一月,

使比丘尼浣法衣,以及从彼受衣料,

于非亲属在家人,索要法衣之布料,

若赠取超上下装,思供养己办衣价,

提醒衣质价值量,嘱托衣价珍宝取。

一、持余衣:未张开羯耻那衣的补特伽罗自己占有执为我所的多余衣物,大小达到能覆盖三轮量

,如果有可加持的三法衣或没有三衣也无有做法衣的念头,量及一肘的布未作加持或者虽已作加持,但与杂染相联,无论以自力或杂染力持用超过十日,在第十一日黎明则犯此舍堕。杂染有四类,即衣杂染、钵杂染、药杂染、堕杂染。后三种下文中有宣说,在此讲述衣杂染,衣杂染又有十日衣杂染与月蓄衣杂染两种。其中十日衣杂染:依前所说这样的衣服未经加持而成为能杂染,与之同时或他时后来得到的任何衣物均成为所杂染,如果未经杂染以前也未作加持,则杂染以后,成了所杂染的衣物虽作了加持,但若超过十日,也以能杂染的自力与所杂染未过十日但以杂染力而产生堕罪。月蓄衣杂染:月蓄衣的定义下文即将宣说。杂染的方式一般来说除了日期以外与十日衣杂染相同,但就特殊而言,有四类:(一)类别已转未杂染:以前得到的月蓄衣后来因圆满获得法衣而转变为十日衣,类别已转,(如果在十日之内)当日获得则不会出现杂染。(二)类别已转已杂染:若在后来时日中获得,类别已转变,已出现杂染。(三)类别未转已杂染:如果是前后得到的月蓄衣,前面的未作加持,类别虽然未转变,但也出现杂染。(四)类别未转未杂染:获得月蓄衣后三十日内保存,如果未得到其他衣物,则类别也不会转变,又不会出现杂染,因为无有所杂染之故。

二、离衣:未得到离祖衣的开许并且未张开羯耻那衣的比丘除了在具有怖畏的寺院以外离开作了加持的三衣其中之一,越过放置法衣的附近过一夜,到次日黎明时犯此舍堕。

三、月蓄衣:未张开羯耻那衣并且无有三衣中任何一种的比丘拟定做法衣并且尺寸已达到一肘的量,长度不能覆盖三轮,又未作加持或虽经加持但与杂染相联,从而以自力或杂染力储蓄满一月,到第三十一天黎明时犯此舍堕。

四、使浣法衣:比丘让非七代之内亲属的比丘尼洗涤自己旧的三衣或敷具任何一种,对方正在洗时,比丘犯此舍堕。

五、受衣:自己本来已有三衣的比丘向非亲属关系的比丘尼化缘能覆盖三轮量以上的衣服或衣料,取受时犯此舍堕。

六、乞衣:有三衣的比丘向非亲属的在家人化缘能覆盖三轮量的衣服或衣料,得到手中时犯此舍堕。

七、过量受施衣:无有三衣的比丘向非亲戚的在家人化缘衣服,结果施主赠送许多。如果接受上衣下装一套以上,则犯此舍堕。

八、办衣价:非亲属的在家人想供养比丘法衣或衣料,这位比丘提前到其前提醒说要供养这种质量、这么多价值的,当得到手中时即已犯此舍堕。

九、乞各办衣价:当比丘听说男女信徒分别供养自己许多衣物或一件时,为了观察其是否供养而提醒,获得时即犯此舍堕。

十、嘱托:比丘委托执事用施主所供养购买法衣、比丘不能接受的金银等珍宝代买,后来执事未按时交付法衣,比丘亲自向执事索要三次。如果对方仍未交付,三次缄默而要,无有罪过,如果过多索要,获得法衣时,即犯此舍堕。

第二类:

丝棉制作成敷具,罕处黑羊毛具铺,

制作混合之敷具,六年未过做新具,

有应量具亦重制,担黑羊毛三由旬,

令尼掰开涤羊毛,触宝纳质与买卖。

一、做棉敷具:比丘用丝、棉等价值昂贵之物制成敷具,即犯此舍堕。

二、做黑羊毛敷具:在黑羊毛罕见的任何地方以黑羊毛制成敷具,铺设时即犯此舍堕。

三、做混合敷具:戒律中说下身羊毛一份、上身羊毛一份、黑羊毛两份混合而做敷具可以。如果比丘自己或令人用超量的黑羊毛做敷具,用此三者正在做时犯此舍堕。

四、六年二敷具:比丘本来有敷具,并且未过六年,也未经开许,自己或让他人重新做敷具,已完工时即犯此舍堕。

五、一卡敷具:比丘本来有具量的敷具,但如果在缝制新敷具时,不从旧敷具上剪下如来一卡即常人一肘半的量补到其上而享用,则犯此舍堕。

六、路途担羊毛:比丘出自贪心而在一日内背负自己拥有的黑羊毛等重担,如果有沙弥等同伴,则从开始出发即犯此舍堕,如若无有同伴,则在三由旬内开许,从过三由旬起逾越一闻距的边缘而行,则犯此舍堕。

七、令掰涤羊毛:比丘让非亲属的比丘尼掰开羊毛并洗涤,对方如是而做,则比丘犯此舍堕。

八、触宝:在未经开许、无有浪费等外缘的情况下,比丘以贪爱之心接触或让人接触金银等珍宝,据为己有。开许情况:让施主观想为宝物主人;让执事承诺他自己是宝物的主人;经过加持。

九、纳质:比丘以贪财之心向非亲属的在家俗人贷金银等物,以牟取利润,当量达一肘的衣物利润得到手中时,即犯此舍堕。

十、买卖:比丘为求得利润,除珍宝以外的粮食、衣服等其他物品如果过多,则从非亲属的在家人手中购买来,如果过少,则卖给他们,当得到利润时,即犯此舍堕。

第三类:

未加持钵过十日,持有双钵无工钱,

令纺织成纺织物,予比丘衣复夺回,

说施时前归己有,畏寺离衣过七日,

雨衣解制过半月,僧众回向之财物,

据为自己所拥有,药过七日而积蓄。

一、持钵:比丘自己的应量钵盂未作加持或者虽作过加持但已杂染,持用超过十日,到第十一日黎明则犯此舍堕。杂染方式除名词不同外与十日衣杂染相同。

二、求余钵:比丘明明有质量、形色均可、量可容纳九捧以上、上端留有一拇指空隙可使用的钵盂,还向非亲属的在家人化缘其他钵盂,如果获得,则持有了两个钵,得到手中时,则犯此舍堕,后来得到的钵如果未经加持超过十日,也犯前一舍堕。

三、织作衣:比丘自己或派人让非亲属的纺织工缝纫衣服,不付工钱,当法衣到手时,即犯此舍堕。

四、给织酬:非亲属的在家人让人缝纫供养自己的衣服,如果未经施主允许比丘擅自令尺寸缝大些,得到法衣时,即犯此舍堕。

五、夺回已给物:曾经赠送给予自己见解相同的其他比丘衣服、钵盂等资具,尔后又夺取回来,当这些物品离开对方时,即犯此舍堕。

六、过期蓄衣:供养安居僧众的过期蓄衣在分别施予时,应当是解制后的第二天分发。如果在安居期间归为己有,未解制时分别分发,解制后的第二天未分发,则前后共有三种堕罪。依照《毗奈耶经》中所说:“五过期蓄衣,施患为患者,亡人为亡人,以及启程者。”对于此中所说的五类人,在离安居结束还差十日分配,无有罪过。但安居期间说法所得财物以及为病人作经忏所得财物不包括在此内。

七、出寺离衣:比丘住在寺院,如果具有怖畏,则经过加持的三衣六天内离开也无有罪过,当解除怖畏后到第七天黎明时犯此舍堕。

八、求雨浴衣:自己承诺早安居或晚安居的比丘在安居一月之前或解制半月之后寻求以及持用雨衣,则犯此舍堕。

九、回向转余:比丘将在家人准备供养僧众或其他比丘的衣服及钵盂等财物转为自己,执为我所,则犯此舍堕。

十、积蓄:有利于风湿病的药物超过了加持的七日后仍旧储存,则犯最后一条舍堕。在此七日药只是代表而已,实际上,加持未失的四种药无论是哪一种超过施予的时限,如果仍旧持用,则犯舍堕。施予时限是指过午、下午、日落、黄昏、夜晚最后时刻。《毗奈耶经》中未说时药需要加持,而尽寿药作加持后乃至有生之年持用也不犯积蓄舍堕。但更药、七日药以及尽寿药如果在病愈之前作了加持,那么依靠自力或杂染力超过各自之时后若还持用,则犯舍堕。

药杂染:能杂染的药经过加持,所杂染的药与各自同时或不同时后来获得,而被杂染,最终能杂染超过了自时,所杂染虽然未过自时,但如果超越了前者能杂染的加持界限,则依靠自力或杂染力其一而产生堕罪。

堕杂染:无论犯了三十舍堕中的任何一种,在未作还净之前,无论获得任何资具都会在前一舍堕还净时成为其因之物,不仅仅是它,就算是后面得到的所有资具也因前者的杂染而必须舍弃。因为《根本律》中说:“若有舍堕,则归为己有之资具亦需舍弃。”此等舍堕在还净时,夺回已给物与求余钵二种物品必须从根本上舍弃,其他舍堕中的物品只舍弃一夜即可。

其二单堕:如果犯这些堕罪,则将堕落到恶趣中,忏悔时不必先舍离其物,因而称为单堕。数量共有九十整。《根本律》中云:“明知与种子,未差与辗转,水俗家故犯,同行与说法。”正如这里的总结偈所说,单堕有九个十条。

第一类明知十条:

所谓单堕九十整:明知妄说比丘过,

以离间语分开友,挑起宿怨合亦分,

为女说法及说罪,与未近圆者同诵,

实说已得上人法,徇情以及轻学处。

一、故妄语:他胜妄语;无故诽谤、假借诽谤的僧残妄语;明知而将非法说为法,将法说为非法的粗堕妄语;别人已犯堕罪却知情不说的恶作妄语;明知故妄、谤私情、谤执事、谤为少食而说法、谤僧、故犯学处单堕内的六种妄语。除了这十种妄语外明明知道而故意说谎,听者明白其义时,即犯此单堕。

二、毁訾语:并非出于饶益之心而说当地当时所传闻之比丘的过失,当对方懂得其义时,即犯此单堕。

三、离间语:以离间之词挑拨友好比丘之间的关系,当对方理解其义时,即犯此单堕。

四、更发举:两个比丘发生争执,僧众已通过如法的方式予以平息,自己也参与了平息事件,结果又重新挑起已息之争,并且是以挑拨的心态而说破坏关系的言词,当对方明白其义时,即犯此单堕。

五、为女人说法:持戒比丘在无有人陪同的情况下对想听法的女人传讲其不懂的法五六句以上即犯此单堕。

六、与未近圆者同诵:以放逸散漫的心态与未受近圆戒者一起用各种音调诵经,则犯此单堕。

七、说罪:对于犯了他胜或僧残的比丘,未经僧众差遣,擅自说他不是比丘、不懂得学处、犯了罪之类的话,当听者理解其义时,即犯此单堕。

八、说实得上人法:获得了上人法功德的比丘在无有特殊必要的情况下对未受近圆戒者如实讲述已获得了这些功德,当对境懂得其义时,即犯此单堕。

九、徇情:当有比丘给予为僧众做事的执事比丘除食品外的少许资具时,其他比丘忍受不了,诽谤说那位比丘将僧众的财物徇私情给了某人,当对方明白其义时,即犯此单堕。

十、轻呵:诸如在作长净期间念诵《别解脱经》时,说些“念这么细微的学处有什么用呢”一类的轻视之词,他人懂得其义时,即犯此单堕。

第二类种子等十条:

损坏种子与嫌毁,违恼言教犯堕罪,

答非所问佯未闻,不收坐垫损敷具,

驱逐比丘恼压制,以座穿漏有虫水,

引入草中重造房,此等明知故犯罪。

一、损种子:青稞等种子以及能生长出苗芽的任何一法,在无有毁坏、开许、被草捆缚等外缘的情况下通过炒青稞等方式损坏种子,自己或令人除掉草木等植物,毁坏时,草与青稞等种子损坏每一粒或一颗即犯一次此单堕。从树上摘下核桃等成熟的果实等为恶作。开许的方式:用火接触、以刀或指甲或鹦鹉嘴等损伤,诸如此类。除时药以外的其他三种药下午受用时也要洒凉水方可使用。

二、嫌毁:对于如法已做或正在做僧众之事的比丘直接说:“竟然给我如此下劣的食物。”或者旁敲侧击地说:“有些人这般做事。”对方也明白了其义,以此僧众作启白羯磨将执事员列入恶人行列中时,说者即犯此单堕。

三、违恼言教:自己犯了堕罪,其他比丘为了让他悔改而良言相劝,当如法问其犯罪过程时,他假装未闻,缄默不言,答非所问,如果对境已明白其义,将其列入恶人行列中时,即犯此单堕。

四、损坏敷具:自己享用僧众的大小坐垫等,之后自己未收回,也没有委托他人收回,随便扔在无有屋顶遮蔽的地方,以致于造成损坏,或者虽未损坏,但离其附近超过四十九寻,则犯此单堕。

五、草敷具:使用僧众在有含生产生的经堂所铺的草等坐垫,其后自己未收回,也未差遣他人收回,扔在那里,致使破损,或者虽未损坏,但越过其附近而去则犯此单堕。

六、驱逐:以嗔恨之心自己或令人将其他比丘从经堂中摈除,当对方出去时,即犯此单堕。

七、压制:以损恼的心态对先进入经堂的其他比丘进行压迫,以身语制服时,则犯此单堕。

八、穿漏:坐在有尖锐脚的凳子沉重地压在经堂柔软的顶上,致使经堂穿破,则犯此单堕。

九、浇虫水:明明知道是有含生的水与草木等,却将这样的水引到草等土地上,或将草等抛入水中,无论是自己做还是令人做,有多少生灵死亡,就将犯多少此单堕。

十、重造房:在地基不稳固或者未挖水沟等有危险外缘的情况下,自己或差遣别人建造能容纳四威仪以上的房舍,在一日内用泥垒墙两层或三层以上,明知故犯,则犯此单堕。

第三类未被差遣十条:

此下均于比丘尼,未差说法差至暮,

为食说法做尼衣,施予法衣及同行,

同船顺行或逆行,静处同坐与忽立,

使作食物彼享用,此等单堕当舍弃。

所谓的此下是说以下十条是依靠比丘尼而犯的单堕。

一、未被差遣教诫比丘尼:未被差遣作为比丘尼的上师或虽被差遣但不具足法相的比丘为比丘尼讲法,当对方明了其义时,犯此单堕。

二、虽被差遣但教诫至日暮时:虽然被差遣作为比丘尼的上师,但在有畏怖的地方到日落之后仍旧传法,对境了解其义时,即犯此单堕。

三、为饮食故教诫:本来是称职并被差遣做比丘尼的上师不是为得利养而讲经说法,但其他比丘以嫉妒心谤说他为了少许饮食而说法,当对境理解其义时,诽谤者即犯此单堕。

四、做衣:比丘为非亲属的比丘尼做衣服,当完工时即犯此单堕。

五、与衣:仅仅为了人情而将自己具量的法衣送与非亲属的比丘尼,当对方得到手中时,比丘犯此单堕。

六、与同行:与非亲属的比丘尼一起去做客等为同一目的一路同行,每过一闻距即犯一单堕,过半闻距犯恶作。

七、与同船:如前一样与比丘尼一起上船,如果船直接而行不犯单堕,如果顺流而行或逆水行舟,则如前一样每过一闻距犯一次单堕。

八、同坐:持戒比丘在无有陪同的情况下与非亲属的女人在有遮掩的静处仅间隔一寻距离而坐,即犯此单堕。

九、忽立:在静处与女人尤其是比丘尼,如前一样两人仅间隔一寻距离而立,则犯此单堕。

十、使作食:在施主面前称说非亲属的比丘尼有与自己无关的功德而让他们烹调饮食,当比丘尼享用时食时,比丘犯此单堕。

第四类辗转食等十条:

辗转食于外道处,宿过夜食与受钵,

食用之后复进餐,为令犯罪劝更食,

未许界内另聚食,非时食与食蓄食,

未与而食咽四药,化缘美味佳肴食。

一、辗转食:在无有一次性化缘不能维持生活而患病、为僧众的事业、佛塔之事、饥荒时节以及去往半由旬地方的情况下,也未张开羯耻那衣的比丘,又没有从非亲属的在家人手中获得一肘以上的法衣,一日在其他家中已用过时食,但又向第二家、第三家等化缘,再三进食,即犯此单堕。

二、宿食:在外道所住的地方非亲属的俗家中,在施主未加挽留的情况下留住超过一夜,第二天用餐时,即犯此单堕。

三、受钵:非亲属的在家人并非是随意而供养,比丘化缘超过一大钵或两中钵、三小钵即四斗半量的时食,带往他处食用时即犯此单堕。

四、更食:在非饥荒无病的情况下,本已吃过时食,心中也不想再吃,并且口中也如是说,之后在未作任何加持,又进餐,即犯此单堕。加持方式:在未离座位的比丘前蹲坐手持已舍之食,祈求加持。比丘接受吃两或三口或献新,无论如何,再交给其本人手中。授受之食尚未吃完而站立起来后又继续进餐,从开始站起时,也犯此单堕。

五、劝更食:对于其他比丘已舍弃的食物,本来未作加持,但以恶心为了使其犯堕罪,而妄说已经作了加持,当对方明白他所说之义而食用,则说妄语的比丘犯此单堕。

六、别众食:在非为患病之时,于一个界限内,以制造不和的心态在僧团外聚合三个比丘以上一起享用应食,则犯此单堕。

七、非时食:在无有生病等外缘的情况下,并非是应时,而在本洲过午至次日黎明期间用餐,咽了多少口食物,就犯多少此单堕,即便是病人在食用时也必须念时。

八、食蓄食:在无有患者等外缘也不是像有两个咽喉反刍的情况下,四药中的任何一种作加持后超过了自时而成为蓄食,未失毁而食用则犯此单堕。此处的积蓄有四种意思,(一)没有浪费等外缘,任何食物在未作授予仪轨之前,比丘擅自接触;(二)比丘在自己的真实界限或其附近内将生食煮熟;(三)在界限内使如是物品过夜;(四)无论在界限内还是界限外比丘将这样的食物煮熟,在不是有利于疾病或饥荒之时食用,则犯恶作。

九、未与而食:自己在无有断食与利于疾病等外缘的情况下,明明知道未作授受,除了水与牙木以外的四药任何一种吞下一口以上则犯此单堕。授受:不是在受者的旁边或后面,而是在无有他物隔开的前面,供养者双手捧着,受者也是双手张开承接。如是授受毁坏之因,《毗奈耶经》中云:“夺滚与接触,回向非比丘,变性生改变,舍弃坏授受。”

十、乞佳肴:在无有利于疾病等外缘的情况下,在当时当地共称为美味佳肴的奶等饮食,非亲属的在家人不是随便而供养的,但毫不知足一味地索要,则犯此单堕。

第五类水等十条:

享用有含生之水,强坐食家遮静立,

授裸体者往观军,军中过宿与整军,

殴打比丘与拟打,覆藏粗重之罪业。

一、饮用有虫水:为自利而使用有含生的水沐浴、洗衣服、阻挡、转移、饮用以及将有生灵的草木烧火等,有多少含生死亡就犯多少此单堕。因而用油灯必须要做灯罩,用水必须要用悬挂滤水器、有嘴滤水器、三角滤水器、底有滤器之瓶以及明滤任意一种认真加以过滤。

二、强坐食家:进入夫妻就寝的室内或者附近地方坐或卧,当他们发现比丘在那里时,比丘即犯此单堕。

三、强立食家:在有遮掩的静处站立,当在家男女发现时,即犯此单堕。

四、授食裸体者:在非为病人、亲属、也不是为了行善的目的,将自他二者均可食用的应时饮食亲手施给裸体外道男女教徒,当对方获得时,即犯此单堕。

五、往观军:在无有国王邀请等外缘及必要的情况下,比丘离开自处而去观看军队,当见到时,即犯此单堕。

六、军中过夜:在无有外缘与必要的情况下,于军营地过一或两夜以上,即犯此单堕。

七、整军:即便在有外缘和必要的情况下需要于军中留住时,如果自己随便接触盔甲兵刃,指挥排兵部阵,则犯此单堕。

八、打比丘:以嗔恨心自己或令人殴打其他比丘,如果击中,则打多少次,就犯多少这一单堕。

九、拟打:以嗔心准备殴打其他比丘而作打姿,当对方明白其义时,即犯此单堕。

十、覆藏粗重罪:在有发露对境的具相者中,对其他比丘所犯的僧残或他胜罪明明知道或怀疑,但在无有特殊必要的情况下却隐瞒不露,若过一夜则犯此单堕。如果隐藏他胜、僧残以外的其他堕罪,则犯恶作。

第六在家等十条:

阻止施与比丘食,触令触火与悔欲,

与未近圆过两宿,与持恶见者畅谈,

与持恶见僧同宿,身着未染坏色衣,

触宝兵器与乐器,非暑随意作沐浴。

一、阻与食:当在家人供养其他比丘食物时,该比丘以恶心说些阻止供斋的话语使施主不供养,当对方懂得其义时,即犯此单堕。

二、触火:以散乱的心态接触或令人接触火,则犯此单堕。为了修法念时则无堕罪。

三、悔欲:僧众为比丘作羯磨,当初他赞同,并已得到羯磨体。后来又出尔反尔,并说些反悔的话,当对方明白其义时,则犯此单堕。羯磨体未成立之前反悔,只是不成羯磨体,不犯此单堕。

四、宿过两夜:在无有任何外缘和必要的情况下与未受近圆戒者同宿一处,住宿超过两夜,过第三夜,到第四天黎明时,犯此单堕。虽在同一室内,但中间如果间隔八肘半距离,则不犯此单堕。

五、不舍恶见:对于口口声声说饮酒与过午食等无有罪过的持恶见者,僧众以五遮加以制止,到末尾仍不舍弃,则犯此单堕。

六、随被驱摈者:与被僧众摈除的比丘一起畅所欲言等同流合污,过一夜则犯此单堕。

七、与被逐沙弥同宿:与不舍恶见、被僧众开除的沙弥同宿等行为相同,过夜则犯此单堕。

        八、受用未染坏色衣:除了滤水器以外,未以如法三色染色一肘以上白色衣服暴露在外穿着,则犯此单堕,如果身着黑色、花色以及八正色,则犯恶作。

九、触宝:在非为浪费、施主想积福德而供养、说法等特殊必要的时候,对于自己未拥有的宝珠、珍珠等宝物,以及宝剑、宝矛等兵器,大鼓等乐器,以散乱心自己或差遣他人接触,则犯此单堕。

十、洗浴:在非为炎热的夏季三月也不是利于疾病等开许之时,以前已沐浴过,尚未过半月之前,随意而沐浴,当半身没于水中时,即犯此单堕。

第七类故犯十条:

杀害旁生令比丘,已做之事生悔心,

击枥戏水女同宿,令比丘畏藏彼物,

前施无准复取用,无根谤与女同行。

一、杀旁生:以杀心自己杀或令人杀属于旁生类的众生,有多少死亡,即犯多少此单堕。

二、故恼:为了使已受比丘戒的其他比丘伤心而说“你未得到戒体”或者“你已破戒”诸如此类令生后悔的话语,当对方明白其义时,即犯此单堕。

三、击枥:为了使其他比丘身体发痒,而揉搓腋窝等处,即犯此单堕。

四、戏水:在已没过身体一半的水中玩耍或令人游戏,则犯此单堕。

五、与女人同宿:在无有陪同的情况下,与女人同宿一处过夜,则犯此单堕。

六、使惧:想使其他比丘畏惧而显示或令人显示各种各样不悦意的恐怖相,当对方懂得其义时,即犯此单堕。

七、藏物:以盗取之心而非以饶益心隐藏或令人隐藏比丘等五种出家人任何一者的法衣与钵盂等生活资具,当隐藏起来时,即犯此单堕。

八、辄自著用:以盗窃之心在没有对方开许把握的情况下将曾经自己已给予其他比丘的法衣重取回来,任意享用,即犯此单堕。

九、无根谤:在无有见、闻、怀疑根据的情况下,诽谤其他比丘犯了十三僧残中的任何一种,当听者明白其义时,即犯此单堕。

十、与女同行:在无有陪同者的情况下与非亲属的女人同路而行,每行一闻距,犯一次单堕,行半闻距犯恶作。

第八类与众贼同行等十条:

与贼同行盗亦同,未满二十授近圆,

掘地做客超四月,舍弃所学与窃听,

无罪不告而离去,不敬饮酒暮入城。

一、与贼同行:与土匪、盗贼、偷税的商人等一起行路也与前一样,每过一闻距,犯一次此单堕。

二、未满二十岁授近圆:传戒比丘明明知道或心存怀疑而为算上闰月也不足二十岁的人传授近圆戒,当三量的第一量圆满,第二量开始时,堪布犯此单堕,阿阇黎与僧人犯恶作。

三、掘地:世间共称的坚硬之地,在无有特殊必要的情况下,自挖或令挖四指以上,则犯此单堕。

四、离众远居:超越施主邀请时间的期限留住,或者施主无有语言的限定,超过四月而住并用餐,则犯此单堕。

五、舍弃所学:其他比丘良言劝告自己学习学处时,诸如说“你不懂什么,在没有询问其他智者之前,我不学”,以轻蔑心说此类之语,当对方理解时,即犯此单堕。

六、窃听:与自己有争执的比丘与其他两位比丘以上进行商议时,并非是想平息争论而是为了扩大争端来偷听,当自己明白彼等所说之义时,即犯此单堕。

七、不告而去:自己可以补充数目,首先入于长净等如法羯磨的行列中,在启白仪轨尚未作之前,便悔欲而去,或者在其余比丘无有过失的情况下不辞而别,离开附近地方而去,则犯此单堕;听到启白后离去犯恶作;自己不能填补数目则不犯罪过。

八、不恭敬:真实的佛陀、比丘僧众与僧众的代表管家三者其一如法吩咐时,不受教诲,不相恭敬,违背而行,则犯此单堕。

九、饮酒:饮用或想享用酒糟而酿成的粮食酒、葡萄酒、莨菪酒等能迷醉的酒类,当咽到咽喉中时,即犯此单堕。假设通过熬开使其酒味与能力丧失,为了对疾病有利而含在口中或涂在身上,则无罪过。

十、日暮入聚落:在自洲过午以后至第二天黎明之间的非时,无有外缘与必要,也未告诉附近的同伴,而入于俗人所在的城中,当离开自己的门槛与附近时,即犯此单堕。

第九类说法等十条:

请僧下午过三户,夜宿国王王妃宫,

于诵经等言方知,贵重宝物做针筒,

制作床脚超过量,恶心棉花沾染床,

敷具以及覆疮衣,雨衣法衣超越量。

一、比丘游聚落:比丘在上午口头迎请所有僧众到有食物的施主家中,他本人未嘱咐施主供斋,自己却挨家挨户游荡,致使僧众的斋饭受到影响,下午仍旧一家一家地闲逛,如果超过三四家以上,使僧众行持佛法受到损害,则犯此单堕。

二、居住王宫:在无有国王为行法而邀请等特殊必要的情况下,在日暮至次日黎明间到国王与王妃游戏的王宫、有王妃的宫殿内去,当到达王宫的门槛或附近时即犯此单堕。或者白天去后晚上在那里住宿也犯此单堕。

三、轻毁学处:自己已听过《别解脱经》两次以上,并且明明知道其中有这一内容,但为了显出了知也无所谓的态度,而在长净之际,僧众诵《别解脱经》时故弄玄虚地说:“这里有这个内容啊,我现在才知道。”说此类轻视戒律中学处的话语,当对方理解其义时,即犯此单堕。对于契经等如此,则犯恶作。

四、制作针筒:比丘自己或令人用珍贵罕见的象牙等做针筒,做成时,即犯此单堕。

五、改造床高过量:比丘制作或令人制作床脚高过一肘的床,完工时,即犯此单堕。

六:使沾染棉花:比丘以恶心使棉花沾染在僧人的大小床垫上,则犯此单堕。

七、制作敷具过量:一般来说,比丘的敷具长三肘、宽两肘六指,超过此能量的一半即犯此单堕。

八、覆疮衣过量:比丘覆疮衣的尺寸为长六肘、宽三肘,超过此能量的一半,即犯此单堕。

九、雨衣过量:比丘雨衣的尺寸为长九肘、宽三肘十八指,超过此能量的一半,即犯此单堕。

忏悔此等单堕时,将针筒毁坏,棉花收拾干净,床脚锯掉,过量的衣料剪去,忏悔对境的上师问:“你毁坏了吗?收拾干净了吗?锯掉了吗?剪去了吗?”如果未如是忏悔,则犯恶作。

十、法衣过量:本来不具有佛陀的身量,而自做或令做佛陀的法衣量或超过他的量,完工时,即犯此单堕。佛陀的法衣量:长为佛陀自己的五肘即普通人的十五肘,宽为佛陀的三肘普通人的九肘。

第四向彼悔:由于要以悲哀的形象分别忏悔,因而称为向彼悔。此类罪依靠出家、在家而犯各有两种,共有四种。

向彼悔罪有四种,于城化缘尼食享,

俗家尼派未遮食,羯磨戒施主受食,

森林畏处未察贼,化缘而食此四类。

一、受比丘尼所乞之食者:非亲属的比丘为自己准备的应时之食,比丘在城中或其附近或大路上化缘,当享用她的食物时,即犯此向彼悔。

二、于白衣家其他比丘尼特授予食者:在迎请僧众的施主家中,比丘尼安排,不让按次序供僧,而顾及情面地说“供养这位、供养那位”。当时一位比丘也未加制止,如此凡享用食物的所有比丘均犯此向彼悔。

三、从僧众已与学家羯磨之施主家受食者:因有某种必要,僧众心愿相同以启白羯磨规定不能到某某施主家去化缘。若有属于此戒律范畴内的比丘向那位施主化缘些许叶子之类的应时斋饭享用,则犯此向彼悔。

四、于有恐怖处未观察有无盗贼而受食者:在离城区一闻距的危险之处,受僧众差遣的比丘心想:保护僧众与施主免遭损害有什么用呢?于是未看守森林等,而向其他人家化缘应时之食享用,则犯此向彼悔。

第五、恶作罪:由于罪业细微,因而称为恶作。数量如总结偈中所说共有一百一十二种,分为九类。

裙不齐圆过高下,裙边上翻如象鼻,

如香囊与蛇头状,上衣不圆高低十。

第一类十着衣聚:僧裙上下边不齐不圆、僧裙高过膝盖而穿着、僧裙过于向下以致触及髁骨、裙角过长如同象鼻、脐上裙边翻下如多罗叶形、于腰绦中作成豆团形、腰带上伸出如蛇头形,此七种是穿着僧裙所犯的恶作。上衣不圆不整、穿着过高、穿着过低,此三种是由穿着上衣所犯的恶作。

未护眼散衣不整,远视缠头与撩衣,

披单至肩手拊肩,抱项跳行与跨行,

蹲行举踵以趾行,摇身掉臂手叉腰,

摇头比肩携手行,不为行走二十聚。

第二类二十行走聚:未以正知正念防护身语、未整齐着衣、左顾右盼、远视过一轭木、以衣缠头、撩裙露形、抄衣至双肩、两手拊肩行、两手抱项后行、跳跃而行、大步跨行、下蹲而行、举踵以趾行、两手叉腰行、摇身行、掉臂行、摇头行、比肩行和携手行。断除此等,如法行走。

未请未察纵身猛,伸足交足与翘膝,

敛足舒足露形坐,断此坐姿之九聚。

第三类九坐聚:施主未请坐而坐、未观察有无含生而坐、放身猛坐、伸足而坐、交足而坐、翘膝而坐、过敛足而坐、舒足而坐、露形而坐。断除此等,如法端坐。

未如法受过满钵,菜饭等量未次第,

食尚未至即伸钵,以饭覆羹未观钵,

于他器上伸钵受,此等即八受食聚。

第四类八受食聚:未如法而受、过满钵受、菜饭相等受、未次第受、未用意观钵而受、食未至即伸钵、为欲多得故以饭覆羹、于食上伸钵。断除此等,如法受食。

大小食团相违食,未如量食先张口,

口中含食而言语,则则食与加加食,

呼呼食与瀑瀑食,伸舌分米毁过食,

填颊弹舌啮半食,舐手刮钵振手食,

振钵食做塔形食,食时断此二十一。

第五类二十一进食聚:未如法而食、极大食团、极小食团、未如量食、食未至口先张口待食、含食语、食酸食发则则声、食甜食发加加声、食冷食发呼呼声、食烫食发瀑瀑声、舒舌食、散食即一粒一粒地拾来食、毁訾食、填颊食如猴包、弹舌作声食、啮半食、舐手食、刮钵食、振手食、振钵食与做伙食佛塔形而食。断除此等,如法进食。

轻慢观钵污手触,水器未问溅污水,

残食置于钵中弃,险岸陡坡露地置,

层级四处置钵盂,险岸陡坡层级洗,

站立逆流钵取水,断此用钵十四聚。

第六类十四受用钵聚:以轻慢心观比其他比丘之钵、以污手提净水瓶、以污水溅他比丘、未问舍主在衣舍内弃洗钵水、以残食置钵中而弃、地上无替垫而安放钵、险岸边安放钵、层级处安放钵、陡坡处安放钵、于险岸边洗钵、于陡坡处洗钵、于层级处洗钵、立洗钵、以钵逆流取水。断除此等,如法用钵。

二十六种说法聚:听者立卧己低坐,

前行自行道边缘,覆头手抄披单者,

拊肩抱项戴顶髻,戴帽冠鬘缠头者,

乘象马与轿车者,着履拄杖持盖者,

持兵器剑弓箭者,披甲者前不说法。

第七类二十六说法聚:比丘对非病人听者说法时,人坐己立、人卧己坐、人在高座好座(己在下座恶座)、人在前行己在后行、人在道中己在道外、未病覆头者、为单抄衣者、为双抄衣者、为拊肩者、为抱后项者、为着顶髻者、为戴帽者、为戴冠者、为戴鬘者、为以布等缠头者、为骑象者、为乘马者、为乘轿者、为乘车者、为著屐者、为拄杖者、为持盖者、为持兵器者、为持剑者、为持弓箭者、为披甲者。断除此等,如理说法。

所谓三种奉行聚,不站立解大小便,

水中以及青草上,不弃粪便唾液涕。

第八类三奉行聚:奉行三清洁之事:除病者外,不站立大小便;不弃大小便及涕唾于水中;不弃大小便及涕唾于青草上。断除此等,如法奉行。

最后一种攀登聚,即不攀过一人树。

第九类一攀登聚:除了遇到老虎等灾难外,不许上树过一人高。

辛二、旁述:

尼八他胜廿僧残,舍堕罪有三十三,

单堕一百八十条,向彼悔罪有十一,

恶作一百一十二,共有三百六十四。

比丘尼戒,非梵行等共同四他胜,以淫心抱触男子、以淫心仰卧男子身前、明知故隐同伴尼犯他胜、身语拒绝众所摈除比丘悔过来请宽容四种不同之戒,共有八种他胜罪;作媒嫁等共同七种、加上取轻重等不同十三种,共有二十僧残罪;持钵、离衣、积蓄等共同十九条,持余钵过夜等不同十四条,共有三十三舍堕;故妄等共同七十二条,受近圆戒后未满十二年而做他人上师等不同有一百零八条,共有一百八十单堕;从僧众已与学家羯磨之施主家受食者共同一条,化缘乳品、酸奶、酥油、油饼等不同十条,共有十一条向彼悔;除施主未请坐而坐与不净物洒于青草上以外与比丘相同的恶作有一百一十条,僧裙露腰、以贪心去往他家不共两条,共有一百一十二恶作。比丘尼戒总共有三百六十四条。但在此藏地,无有比丘尼戒的传承,因此仅略而言之。

庚二、所修:

应守学处圆修法,长净安居与解制,

衣事皮革舍宅事,药等事于别论知。

通过完全净除过患之方式增上三学的方法有十七事,其中增长对治学处、净除罪业的长净事有十一种必要。无论是早安居还是晚安居都有三个月,在此期间不说他过、不分财物,此为安居事。安居结束时解开此等规定,为解制事。为胜过在家人与外道并忆念戒律,免遭严寒酷热而依靠如理的方式等穿着不堕两边的衣装为衣事。宣说它的特殊情况为皮革事。如何使用僧众宅舍等,为舍宅事。宣说为利于不同疾病的四药用法,为药事。“等”字所包括的其他事在颂词中未说,详细内容当从其他论典中了知。

在此,简略说明上述的总义。如《毗奈耶经》中云:“出家事与长净事,安居解制皮革事,药衣张羯耻那衣,僑赏弥事羯磨事,红黄时非时所摄,以及行履别住事,中止长净舍宅事,争论止息僧诤事。”共讲了十七事。

一、出家事:要宣说一切出家的学处就必须先讲得戒的补特伽罗如何得戒,这一点前面已讲过,在此不赘述。

如是能守护所得到的学处之事有八种,圆修学处有三事,即长净、安居、解制。

二、长净:为了净除以前所积累的罪障、清净心与智慧而作的寂止长净。方法:首先对治贪心修不净观:如云:“浮肿虫啖想、红青黑肿想、啖食焚焦想、离散坏烂想。”对治嗔心修慈心,对治痴心修缘起法,对治分别念,如云:“修数呼吸法、随行安住法、转变分别念、真实许六种。”这时宣说了忆念呼吸的修法。经中云:“心安住、能恒住、能数住、趋近住、能调伏、能寂灭、最灭尽,能一缘、能入定。”以九种住心方便息灭欲界心以后修四禅四无色正行的寂止以及正念住等三十七道品。

为了后世而在即生中禁防烦恼、清净戒律作顺法长净。方法:忏悔罪业、不再就犯、加持直到教诫不放逸等。如果有未参加者,则作取同欲等前行法即是加行,之后僧众同心诵《别解脱经》为正行。

定时长净:按照历算,鬼宿月(藏历十二月)、翼宿月(二月)、氐宿月(四月)、箕宿月(六月)、璧宿月(八月十六至九月十五)、昴宿月(九月十六至十月十五)等月份下弦十四日所作的为十四日长净,一年中有六次十四日长净。十五日长净在上述月的上弦有六次、其他六月的上弦下弦各有六次。一年总共有十八次十五日长净。

不定时长净有三种:在开光等吉祥之时所举行的长净,叫吉祥长净;为了制止已出现传染病等灾害或者为了避免灾难出现而作的长净,称为息灾长净;为和解僧众分裂而作的长净,称为和合长净。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比丘只有三位以下,那么一直要等待,或者到举行长净之处去,或者以长净作加持,如果只有自己一人,那就念诵三偈半的长净偈。

三、安居:如云:“避免讥讽断害生,断身命害修破损,增闻法等琐事鲜,解制张羯耻那衣。”安居有此中所说的八种功德。安居方法有两种,如萨嘎拉所说:“牛宿月(藏历六月十五至七月十五之间)初一,前安居为主。室宿月(七月十五到八月十五)初一,共称晚安居。”无论是早安居还是晚安居,在半月之前就开始复修、清扫经堂等,为远预备;无论承诺早安居还是晚安居,那一月已满,于十五日作长净仪式,赐予舍宅等直到承诺,令大家知晓,为近预备。正行从下弦月初一开始,清晨在比丘前念诵三遍安居偈而承诺。如果无有特殊的对境,自己立誓也可以。在安居期间,有六种要守护的誓言,如云:“立誓不离自地点,精勤闻法不挑拨,复修破损长安住,远离舍堕于此二。”应当认真护持安居戒。

四、解制:固定时间在七日等之前,让附近地方知道即将解制等为远预备;如果是早安居,则在娄宿月(藏历九月),如果是晚安居,则在昴宿月(藏历九月十六至十月十五)十五日上午僧众聚集后作忏悔、三常念直到沙弥忏罪之间依照长净仪轨而举行。如果有不能参加者,那么就要到僧众前取同欲、取解制而宣说,加持同罪,请大家专注解制,这是近预备。正行时为僧众发草,念诵三遍解制偈,并作财物解制。对于解制,以对境、物质、处所、时间、仪轨、作者的六种特殊情况也要了知。

非时解制:在安居过了一个半月的二十日,因某种外缘而可以作解制;在战争等出现的情况下,僧众全部需要分别,僧众聚集而作解制;比丘由于某种外缘而要离开,也可作解制。

安住缘五事即药事、衣事、张羯耻那衣事、皮革事与舍宅事。

五、药事:远离邪命而得到的不堕两边的四药。时药:主要是遣除饥饿疾病而对比丘开许的药。一般来说,是指过午不允许享用的五啖食、五嚼食,如萨嘎拉尊者云:“肉粥面粉饭,油饼五啖食,根茎花与果,叶子五嚼食。”

更药:主要为遣除干渴疾病而开许的药。比丘在一日内加持后可享用此药,诸如饮浆八原料,如云:“芭蕉果梅子,林檎菩提子,鸡血李葡萄,樱桃子酸枣。”此外,还有人们共称的酿造粉汁(毗奈耶经中所说听许比丘饮用之葡萄酒酒尾子)、粮酒粉汁(开许比丘饮用之青稞酒梢子)、酸奶汁、酸乳精、黄酒这些具有渗水、滤过、极淡、照见面影和清澈如芦羹五相饮料。此药与其余三药配合也有三类。

七日药:是主要为遣除风湿病而开许的一种药,比丘在七日内加持后可以服用。如总结偈中云:“生酥与融酥,菜油及糖沫,糖沫块凝脂。”

尽寿药:是主要为遣除身体疾病而开许的一种药,比丘乃至有生之年作过加持后可以使用。如云:“根茎与叶子,花果之药等。”此等药在界限内,也要造一座用来煮熟、过夜等的净室。新建、已建的旧房、在一界限内不能用作经堂有此三种可作为净室的。这些净室的条件及加持的方式,如总结偈中云:“自之附近为己有、非二共同不相联,具有屋顶共六相,抬拾建造顿现四。”

六、衣事:非为邪命、符合戒律而得来的衣物,通常是指经如法三色染色的衣服。有活、需和盈三种资具。(一)维生资具衣:为了比丘维持身体而开许的如法合度衣服,比丘可以用自己的名字作加持,有祖衣、上衣、下衣、裙、副裙、掩腋衣、副掩腋衣、试面巾、护脓衣、护疮疥衣、剃发衣、敷具、雨衣,共有十三种。暂时为避免离衣舍堕,可以持有诸如三法衣其一的布料与在家衣装一肘以上的量。

(二)必需资具衣:在未形成维生资具任何一种形状的一肘以上衣物,用自他二者的名字作加持后可持用。丝绸衣物等作为财物想,帽等作为衣服想。

(三)盈长资具衣:用别人的名字作加持或者观想后可以持用、除维生与必需资具以外剩余的衣服。

对于这三种衣,断除贪执而将身体作伤口想、衣服作包扎伤口之物想而享用。实在不能继续使用时,为了增上施主的福德等也应当贴在佛塔的破裂处。

七、张羯耻那衣事:是裁剪法衣之事,因将其做成平板一样,以此得名。实际上,比丘意念观想自己法衣上的加持转移到从安居财物中所得的三法衣上,张开者被差遣等为加行。承诺早晚安居的比丘们在室宿月十六日清晨聚集一堂,被差遣者诵三遍偈文让僧众知晓为正行。僧众说随喜,被差遣者宣说护持誓言为后行。转移加持:被差遣者在界限以外黎明时,属于其中的所有僧众在不属于界限等处而作的为自然离加持,昴宿月十五日或者因外缘提前而作的是勤作离加持。

八、皮革事:在中土,为了保护僧众经堂等而仅开许皮鞋,除经堂以外的家中如果无有其他垫子,则可坐皮垫。在边地,为了防寒而开许使用皮鞋、皮垫,在特别严寒的地带,可以随意享用。

九、舍宅事:如《根本律》中云:“当造经堂,于其一面中间造净室,其前为门框,四方形也。”建造经堂后,要在门上绘画金刚手菩萨、轮回五分图。作礼的方式,在家人向出家人顶礼,所有出家人按照戒腊而礼拜,僧俗都要敬礼佛陀。使用经堂与寺院的舍宅等一切资具的方式:萨嘎拉尊者云:“无学道者主人享,有学道者授受享,具有禅定能力者,得开许享无过失。剩余懈怠所毁者,以还债式而享用,任何时于破戒者,皆遮享用经堂等。”尤其是对破戒者的遮止方式:《心钉》中云:“破戒者地迈一步,享一口食一碗水,享用僧众之财物,说为邪命堕地狱。”应当以此等方式进行取舍。

失而还净事:分为犯罪还净与争论还净两种,其中犯罪还净有四种,即红黄事、行履别住事、时非时所摄事、中止教诫长净解制事。

十、(犯罪还净之一)红黄事,因为佛是为红黄地方的诸多比丘制定的,因而共称为红黄事。它又分不愿忏悔者与愿意忏悔者两种。对不愿发露忏悔者进行呵责、惩罚的方式有五种:威慑治罚:对于斗殴者以役使的惩罚,并严厉警告说:如果再不放弃,就要将其摈除僧团。呵责治罚:对于违犯僧残罪者令做迁悦等事,如果仍旧屡教不改,则通过轻的对治方式呵斥说,去其他地方居住。暂摈治罚:为了避免他人生邪见,而摈除令在家人生厌恶心者。疏远治罚:对于轻侮在家人者,僧众不与之友好,令其悔改。永摈治罚:受到此治罚的有七种人,本来已经犯了堕罪却说没犯,则为强说不见自曾犯罪者;明明众所周知此人已犯僧残等罪,不肯悔改者;口口声声地说饮酒无有罪过等怀有恶见者;躬行斗殴之事不加悔改者;暂时身语装模作样如理如法者;紧持斗殴之事不放者;与比丘尼淫荡杂处者以及依教评论仍旧不息争论者。此七种人从僧团中摈除,如果重新祈求宽恕,则予以相合宽恕的长净,使其恢复如初。

愿意忏悔者之红黄事:还净方式与下三事中所讲的意思相同。

十一、(犯罪还净之二)行履别住事:要想使真正犯的僧残罪与覆藏罪得以清净,就必须在半月等期间奉行迁悦等,因此共称为行履别住事。这样的僧人当然算不上是殊胜的修行人,犯僧残覆藏多少日,就要迁移多少日。正在进行迁移期间,如果再犯同类的第二个僧残,则重新迁移;倘若犯第三个僧残,则再重迁移;如若又犯第四个,那么就必须作呵责治罚。愉悦:是为了使真正犯的僧残罪得以清净,比丘在六天、比丘尼在半个月中令僧众愉悦,比丘尼违犯难断法也通过这种方式还净。无论如何被予以愉悦之事后要在这些天内恭敬承侍僧众。如果期间又犯第二僧残,则重新愉悦;犯第三个僧残,再重愉悦;如果犯第四个僧残,则作呵责治罚,这一切均与前相同。此等之行如下总结偈中所说,在进行迁悦的过程中,履行迁悦者要断除 五尊胜行 <

,接受五微贱行

,解除迁悦:比丘二十人、比丘尼四十人聚集,先痛斥其恶行,再赞叹其改邪归正的行为,于是又成为恭敬处。

十二、(犯罪还净之三)时非时所摄事:宣说覆藏与未覆藏的差别以及简明扼要地说明清净堕罪的时间与所有堕罪的本体,故共称为补特伽罗时非时所摄事。此事分六:覆藏:认识或怀疑与自相续相联的僧残堕罪,明明有发露忏悔的对境,却覆藏过夜;未知:对于造罪未造罪、造了什么罪、是否为故意造罪等一无所知;再行:正在进行迁悦还没有结束时还俗等,如果后来又受比丘戒,则再继续前面的迁悦;不记:不记得覆藏的时间以及堕罪的量;五事:迁移、再迁移、愉悦、再愉悦以及解除迁悦;多数:不记得覆藏犯罪时间与堕罪的量,如果大致记得,忏悔要超过它的量,时间也要较其记得的时间长,比如(记得覆藏三个月,)要以四个月等为准而忏悔。

十三、(犯罪还净之四)中止教诫长净解制事:依靠许多罪过而必须作中止教诫、长净、解制,故而称为中止教诫长净解制事。此事是针对有因如法与无因非法而发生事件的僧人。

争论还净事有争论本事、僑赏弥本事与止息僧众争论事三种。

十四、争论本事:对于僧众出现的大多数争论以如法的形式予以平息,因而共称为争论本事。争论本事的所息诤事有四种,关于有为法常、无常等为言诤;在中止教诫长净解制中,中止者与被中止者的争论为罪诤;如果评论堕罪,对方不承认,所说与能说之间发生的争论为犯诤;因为前三种争论而不能如法作长净等羯磨,为事诤。此四种为所息。能息者如果死去或者还俗或者相续中生起了殊胜智慧与悲心等,则自然息灭争论。除此之外的能息有灭诤七法,即八现灭诤、回忆施教、清醒施教、多数灭诤、探索罪体、布草灭诤与承诺灭诤。其中的现量灭诤也有八种,即立敌现前灭诤、直道现前灭诤、僧伽现前灭诤、明白现前灭诤、明明现前灭诤、有上座僧伽现前灭诤、三藏法师现前灭诤、威力上座现前灭诤。如果依靠前面的灭法未能止息争论,则使用后面的灭法加以平息。对于言诤,运用八现灭诤法与为僧众发筹码方式的多数灭诤法予以平息。对于罪诤,如果有犯罪的经过,则以八现灭诤法止息;若没有犯罪经过无有根据、有其他根据以及已经还净三者则用八现灭诤法与回忆施教法平息;精神病患者出现的争论,通过清醒施教法止息,用此三种灭诤法。对于犯诤,如果犯罪者不认识自己所犯罪的本体,则让其探寻罪业的本体,通过探寻罪体而息灭;对于明白罪体者,在除了犯罪者与制裁者以外未有扩大的情况下,以承诺灭诤平息;如果犯罪牵涉的是少数人,则以八现灭诤;如果牵涉到所有僧众,则以布草灭诤,僧众同心加以止息,有此四法。对于事诤,通过僧众共同开许直接息灭以及间接采用灭诤七法。

十五、僑赏弥本事:僑赏弥地方与广严城的僧众发生不和,在一个界限内各作羯磨,因而共称僑赏弥本事。僧众关系破裂,通过相互断除言过失、作治罚、违谏、入列(使僧人入于劣者行列)等令僧众分裂的因,不离沙门四法,向僧众忏悔,予以宽恕与顺法长净此二对治加以和解。

十六、止息僧众争论事:法相:按照《俱舍论》中所说,不是在本师佛陀前而是在凡夫僧团中,接受佛和正法以外的其他本师与教法,并取筹码,以此破坏僧团,时间不长,除南赡部洲外无有。所分裂的双方都是四个人以上,分裂者只有一人。《俱舍论》中云:“初末二大尊者前,佛已涅槃未结界,于上此等六时中,破F轮僧不出现。”除了本师在世、佛法未出现过患、佛差遣二大尊者、划界限时以外其他时间不会出现破F轮僧。还净方式:《毗奈耶经》中说要由二大尊者作调解。分裂之过患,在未和解之前那一尊佛陀刹土中所有众生相续中不会生起任何五道功德。

十七、羯磨事:能得之僧人守戒的方法、还净周遍一切,为羯磨事。作羯磨的僧众数量四至四十之间,有十一类,参加羯磨的人数具足,并且具有(十三种)增添法、远离两种违品,羯磨师总的来说要具足增添法、了知仪轨,特殊情况仅仅了知仪轨也可。对境:大小界限等有的对境不属于有情,属于有情的覆钵口等是对在家人作的羯磨、安居期间外出予以开许等对沙弥所作的羯磨,施予羯磨、差遣羯磨、治罚羯磨、违谏羯磨、入列羯磨是对比丘所作的羯磨。这一切都是法、非法、和合、不和的羯磨,法与和合是所修,非法与不和为所断。这所有的羯磨若分类,则有一百零一种。(此等名称于此未译,请参阅羯磨律典。)

庚三、推断同类:

佛说本未开与遮,若近开许离遮止,

当行此等近遮止,远离开许均断除。

如是对前述的所有取舍道理明确之后,略说如何修学佛未直接开遮的学处,对于佛陀最初未明显开许遮止的学处:如果与佛开许接近、远离遮止,便可奉行。例如,佛说沙弥要作解制,由此可知沙弥也需要作长净。毫无疑问,这样做非但不会成为罪业反而会获得功德。如果接近佛遮止而远离开许,必须要彻底断除。譬如,佛遮止用棉花做垫子,既然如此,那么更多的坐垫显现也不允许。这是《毗奈耶杂事经》中所说的。此经中云:“世尊近涅槃时,告诸比丘:诸比丘,我已为汝等宣说广戒,而未归纳。然略说亦当谛听。诸比丘,我从始至终既未开许亦未遮止之学处,设若近于开许、远离遮止,则为开许,当持受;设若近于遮止远离开许,则为遮止,故皆莫行。”

丁二、生起戒体之所依:

生戒所依除外道,造无间罪北俱洲,

黄门两性五黄门,三变性者幻化外,

生于三洲之男女,承许为戒之所依。

生起如是别解脱戒的所依身体:业障深重、外道或入于外道造五无间罪等以及异熟障严重的北俱卢洲地方的众生是失毁种姓者,如云:“无有性别者,称彼为黄门。”二性同时生与两性者、半月变性者、拥抱堪能者、嫉妒者、失毁性别者为五类黄门、三次变性等失根者、非人幻化人相以及非人众生等是失众生者。如《俱舍论》中云:“北俱卢洲二黄门,两性除外一切人,可具恶戒戒亦尔。”这些是生起戒体的违缘。除此之外,生于东南西三洲的所有男女均承许为生起、存在别解脱戒的所依。《分析三戒论》中云:“三洲男女外,他众不得戒。”

丙四(失而恢复之方法)分四:一、宣说舍戒之界限;二、宣说有无堕罪之理;三、还净方法;四、守戒之功德。

丁一、宣说舍戒之界限:

末说失戒恢复理,舍戒之因还戒死,

两性同生三次变,无因果见断根重。

如是堪为得戒身份者在如理守护所得戒律的过程中,如果因烦恼深重等而失毁,最终若忏悔,大多数也有恢复的方便法。如《毗奈耶经》中云:“二者将得以清净,不成烦恼,此二者无有漏增长。云何二者?不犯堕罪与犯堕罪后如理还净者。”这里已宣说了失戒恢复的道理。

从根本上舍戒之四因:如果在知言解义者面前心里一边想口中一边说“将戒还给三宝、因三藏、授戒堪布阿阇黎、依止师、同修道友而还戒”,则舍戒。因为相续中已生起了相违真实受戒的想法。此外,口中言说持梵净行很困难等,虽然不是真正的还戒,但已显示出还戒的因,故而与舍戒无有差别。《毗奈耶经》中说:“未还戒未失戒。”同样,如果死亡,则由于舍离了身体,故已舍戒。若是两性同时产生以及三次变性者,则已失去了生戒所依,因而舍戒。如果生起无有因果的邪见,则已断绝了善根,也就无有戒体所依的根本,因此舍戒。其实,这些均是舍戒之因,但由于生起邪见说为舍大小乘一切戒律的因,故罪过尤为严重。这些是总的舍戒因。

未满二十受后知,则舍比丘之戒律,

若应许作非梵行,则舍正学女戒律,

过夜则已舍斋戒,此等各自不共同。

再者,自以为已经到了二十岁而受近圆戒,后来方知未满二十,如果加上住胎与闰月仍不足二十岁,则舍比丘戒。答应作非梵行,由于违越学处,故舍正学女戒。如果过了夜晚最后一刹那,则已过了受戒的时间,因而舍斋戒。这三种不仅仅以总的舍戒因舍戒,而且以各自分别不共的舍戒因也舍戒。

如若违犯根本戒,及正法灭亦舍戒。

克什米尔有部师,许若具戒犯他胜,

则如具财亦欠债,有谓破一均失毁。

接下来宣说是否为舍根本戒之因等道理:经部宗认为,如果覆藏根本罪,那么相续中已经无惭无愧,这是大的失毁,因而会舍戒。红衣部论师则认为,如果教法隐没,也就无有学处的界限,所以也会舍戒。无著兄弟对此有不同的观点,他们说:(仅仅教法隐没,并不会舍戒,)由于证法未隐灭,以前有的戒体不会舍,只是因为无有能授的仪轨而不会有新生的戒体而已。克什米尔的有部宗诸位论师承许说:虽然犯了覆藏根本罪,但不会舍戒,因为失一方面就舍了一切是不应理的。如是具戒与犯根本戒二者都具足,就像有些人既有财产又欠债一样。还有一些律师认为,他胜不是舍戒之因,因为仅仅犯了四根本罪中的一条,还是具足戒体。可是,观待失戒而言,则所有的戒已失去了其作用。如《根本律广释》中云:“犯他胜罪之比丘虽有戒律,然其戒已无作用,因不得与梵行道友共住、不得享受用,真实受戒是为得解脱,彼已远离解脱,故与无戒相同。”因此,失毁戒体与未得戒体二者如果犯堕罪,只是恶作。

丁二、宣说有无堕罪之理:

初学失常苦逼者,无能力守无罪业。

是否犯了真正五堕罪之界限,初业者由于未与佛制罪联系在一起,故不会犯真正堕罪,如贤施一样。精神失常与被痛苦折磨者由于不能处于正常心态中,以致于无法如理守护所有粗细的取舍界限,也就不会有真正的堕罪,就像疯子杀人与梦中造罪一样。

丁三(还净方法)分二:一、认识覆藏罪;二、真实还净。

戊一、认识覆藏罪:

所谓覆藏密不言,覆他胜今不恢复。

下面宣说有无覆藏的真正堕罪可否还净的界限:所谓的覆藏,想保密罪业的心理即是覆藏之心,以此引发语言不告诉他人,身体也加以隐瞒,即是覆藏罪,它是有表色,所覆藏罪之本体是无表色。除了具有辨别是否犯堕罪能力的比丘等以外不会犯真正的堕罪。对于他胜罪,如果一刹那生起覆藏之心,也已成了覆藏罪。而僧残罪由于需要作迁移,所以过一夜才成为覆藏罪。未还戒者如果一次犯了覆藏他胜罪,则即生之中不可能恢复真正的堕罪。如云:“造预造罪污在家,于此三种破戒者,断诤击打犍槌后,如腐芭蕉当摈除。”然而,破戒者自己以悔前戒后之心忏悔,则会有清净异熟罪业不堕恶趣的机会,因此应当精勤忏罪。如果未作忏悔,则今生来世的过患不仅要自己承受,甚至他人与之同宿一夜,也要在十四俱胝四万年中转生地狱。假设破戒者是三藏法师,那么虽然不能与僧众共享受用,但是僧众以赐予其住处与受用等摄受,如果他祈求宽恕时,僧众未接受,那么从此以后,计算所得财物的价值量,若已足量,则僧众犯他胜。

戊二、真实还净:

若无覆藏说真实,于僧前忏视戒净,

复受戒律僧残等,观待轻重次第净。

此外可以恢复的还净方法,犯四他胜任何一种,如果一刹那覆藏心也没有,则不覆不藏讲说所犯之罪,在具法相的僧众前忏悔,僧众问:“你将罪业视为罪业吗?”忏悔者不是故妄而是真心诚信所犯之罪而说:“视为罪业。”又问:“你今后能禁戒不犯吗?”他心里有纵遇命难也不再造这样罪业的想法而回答:“能戒。”应当如是忏悔。祈白是前行。正行时,僧众以白四羯磨授学惩罚羯磨,令其在有生之年中履行五微贱行,断除五尊胜行而留住,从而可清净罪业,这是佛经中的直接意思。如是忏悔后重受比丘戒而授学惩罚羯磨,这显然是唯识宗以上的观点。

十三僧残未过夜的所有覆藏罪如果是违谏,则在界限内的所有比丘前,其他罪在一人前发露忏悔。犯过夜的覆藏罪的人不是殊胜的人,覆藏多少日,就要迁移多少日,迁移与正行愉悦的所有方式在前面总义中已宣说过。殊胜的人犯僧残罪还净的方式,如云:“具惭、持戒、持经、持论、具智慧者于一人前忏悔,可清净僧残罪。”

“等”字所包括的其他所有堕罪则观待轻重忏悔而次第清净的方式:他胜粗堕重罪在六位比丘前,轻罪在五位比丘前,僧残粗堕重罪在四位比丘前,轻罪在一位比丘前忏悔,得以清净。舍堕等后面的罪堕以及沙弥犯罪忏悔的方法在前面各自的戒条中都已概括宣说了。

一般来说,随时随地出现堕罪时,应当精勤发露忏悔,做到死亡时无有罪业至关重要。假设死时有能回忆起未忏悔的罪业,虽然当时身语不能如理发露忏悔,但心里忆念忏悔戒,犯也能清净。《根本律》中云:“最终若有气无力(未具足他缘),则观想与做相同(心里观想忏悔与真实身语忏悔相同)。”这些是能还净的道理。

不能还净作加持的方式:需要作惩罚的僧人因未作惩治、无有忏悔对境以及有犯诤等外缘而未能忏悔,在未到僧众行列中之前作加持总集所有共同的堕罪而以启白羯磨作加持,如此在忏悔时也是必不可少的要诀。

总之四力无不摄,前造悔忏如服毒,

诚心后悔厌患力,如毒依药精进行,

善法对治现行力,如不服毒后戒罪,

稳固定解返回力,如依药以猛厉信,

皈依发心忏罪等,即所依力行四力。

总而言之,没有不包括在四对治力中的忏悔。《宣说四法经》中云:“弥勒,菩萨若具四法,则所造所积罪业皆可压制。何为四法?厌患对治力、现行对治力、返回对治力、所依对治力也。”对以前造的罪业作忏悔的方式:就像有人在不知不觉中服了毒,重疾萦身、呕吐不止时追悔莫及一样,不是口头上而是深深生起后悔心为厌患对治力。就像对治中毒要依靠药物一样,为了清净罪业,三门励力行持善法为现行对治力。如同今后不再服毒一样,忏悔以前所造如毒般的堕罪后心想不再造这样的罪业,禁止恶行,对若忏悔则清净的功德、不忏悔今生来世过患无穷的道理生起稳固定解为返回对治力。如同服毒者要依止施药的医生一样,以猛厉的信心皈依三宝、发殊胜菩提心、念诵《三聚经》等忏罪经典而忏悔,为所依对治力。倘若如理依靠此四力,则产生后世苦果的堕罪都能得以清净,因此精进忏悔意义重大。然而,如果未依靠此宗的方法以及前面所说的方式忏悔,则无法清净真正的堕罪,所以将二者结合起来十分重要。

然若犯一严重罪,得地延迟如目护。

虽说通过这样如理如法忏悔,罪业能得以清净,但是犯了一次严重罪业,纵然如理进行对治,也如根本罪无覆藏而还净却不能清净其本体而较他人难以获得阿罗汉果,以此为例,获得上地解脱功德会拖延很长时间。为此,对于所有细微的学处都必须比心脏与眼珠还要精心护持。《毗奈耶经》中云:“何人若于悲佛教,以轻视心稍违越,彼将为苦所束缚,如砍竹林毁芒林,此罪遭受大国王,严厉惩罚不可比,非理若违佛教言,转旁生如翳树龙。”

失戒的过患:如《毗奈耶经》中云:“失戒不得微妙法,已得迅速而忘失,地道证悟皆不生。”倘若破戒,心里想不告诉他人,就不会受到别人的羞辱耻笑等,则如《本生传》中云:“未被见中造罪业,犹如服毒不安乐,天尊以及瑜伽士,以清净眼定现见。”上方天界中的诸位天人也会到处宣扬,使破戒者臭名远扬四面八方,遭受天等众生百般耻笑,在圣者前也感到羞愧难当,在僧众集会中也是惶恐不安,对于施主的供养十分胆怯,善法方面的诸天神也不予庇护,并会使黑法方面的魔众有机可乘,现世中种种不幸降临头上,后世以违越他胜、僧残、舍堕单堕、向彼悔及恶作次第堕入烧热地狱直至复合地狱之间。因此,必须要谨小慎微。

丁四、守戒之功德:

功德为病国王惩,暂遣违缘救畏戒,

为后世受善愿戒,得人天乐非解脱。

若具出离之戒律,获得圣果如难陀。

如果未失毁戒律,如理护持,则其功德无量。如果为了即生中免遭疾病折磨与国王的惩罚而受戒,虽然能遣除暂时的违缘,但只能算是救畏戒;如若因害怕恶趣的痛苦仅为了获得善趣而受戒,则称为善愿戒,自己虽如愿以偿获得人天乐果,但由于未被出离心所摄,而不是获得解脱的方便。因此,以欲求出离轮回获得三解脱之一的意乐所摄而受八种别解脱戒,之后未有失毁,严谨守护,那么就能够获得阿罗汉等三解脱的果位,例如难陀最初遵照世尊吩咐不由自主地受了戒,后来佛陀依靠神变将他带到天界,现示诸天子天女给他看。结果他希望后世与他们共享快乐而精勤守护学处,因而他以前的戒律也就成了善愿戒。其后,世尊又显示地狱的痛苦给他看,难陀因而生起了出离心,从此之后,他所受的戒真正成了别解脱戒,最终现前阿罗汉果位。

三皈等德后殊胜,乃为前后共同道,

大乘所化与彼同,故为诸德之根本。

不仅如此,守戒而且也有暂时的功德,成为梵行智者们交口称赞处,具足圣者七财,死而无憾,后世也会因为守护戒律未犯他胜等五罪而转生到他化自在天、化乐天等欲界五天处,最终依靠无垢戒律成就一缘等持,依靠一缘等持生起无分别智慧,从而根除三有,获得解脱。萨嘎拉尊者曾说:“备受赞叹财圆满,转生天界无量殿,获得等持及解脱,此戒律果极广大。”《教比丘经》中云:“严谨护戒人,彼具端严貌,守持清净戒,自信戒学处,此人一日中,积福不可量,成就正觉果。”

这些戒律是一切上上功德之所依等功德:持受三皈依的居士到圆戒居士,如是“等”字所包括的沙弥与比丘戒,后后功德更为殊胜,并且前前戒是趋向后后戒的共同之道,因此,别解脱戒也就成了菩萨戒的所依,别解脱与菩萨戒又成为密宗戒的所依。对于上两戒的所化众生,也需要具备下戒,别解脱戒内下下戒与上上戒所依能依的关系也与之相同。所以说,具备出离心的戒律是生起教法、证法一切功德的根本,也是增上所生功德的所依。《亲友书》中云:“戒如动静之大地,一切功德之根本。”在往昔佛教兴盛之时长期守护清净圆满戒律也不如于佛法濒临隐没的现在仅守一天的学处功德大。如《三摩地王经》中云:“于恒河沙俱胝劫,具清净心以饮食,幢幡以及油灯鬘,侍那由他俱胝佛,谁于正法极衰败,佛教即将灭尽时,一日中受一学处,福德远远胜前者。”

〖第二品别解脱戒次第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