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胜赞》讲解07.pdf

《殊胜赞》讲解07

       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殊胜赞》中的每一个偈颂、每一个故事。其中有很多内容是佛教徒应该懂的,值得我们去思考。在全世界,各种各样的宗教,如夏天的花朵般遍地开放。如果我们没有以智慧抉择,很可能迷失方向,错误地皈依其他宗教,或者皈依佛教后又舍弃。所以,趁现在有机会,大家应该好好闻思,生起定解后好好修持,这一点很重要。

        哪怕在你的一生中,只得过少数教言,也很有意义。如《水木格言》中讲:“一个人无需饮尽所有的水,只需喝下足以解渴的水就够了。”同样,虽然我们不可能将千经万论全部通达,但与信心、见解和解脱相关的法,必须要精通。因此,希望大家不要浪费时间。

       其实,时间过得很快,如果自己不精进,时间一晃就过去了。麦彭仁波切的格言中讲:“有智慧的人在一生中可以做很多事,但愚者的一生则仿佛一刹那般短暂。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愚者却没有做任何自利利他的事。”总之。我们要珍惜时间,好好闻思修行。

宣真因果律,胜于婆罗门

梵志言善恶,施受可变迁,

汝说作不捐,未作不值遇。

       梵志婆罗门虽然也声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其承许方式与佛教不同。他认为,依靠善获得的快乐、依靠恶获得的痛苦,其承受者可以改变。也就是说,我做的善事,善果可以给别人;我造的恶业,恶果也可以让别人承受,因此不一定是自作自受。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

       而佛陀您说,无论是行善,还是作恶,如果没有强力的对治,比如造恶业后的励力忏悔,所造之业就不会唐捐;而如果没有造业,也不会平白无故地感果。虽然在因缘具足时,因果也可以通过他人回向善根或代受来改变,但这样的情况非常少。有些高僧大德可以代狗承受被打的痛苦,是因为他已经超越了轮回的限制,具备了代他受苦的能力。但这根本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百业经》中讲,所造之业不会成熟于地、水、火、风,而只会成熟于众生的自相续。他相续一般不能代受。其实,因果规律非常稀有,能改变因果只是相似的说法,实际上根本不能改变。如《大智度论》中云:“诸业无量力,不逐非造者,果报时节来,不亡亦不失。”业的力量不可思议,它根本不会追随未造业者,而一定会在因缘聚合时,成熟于造业者的相续,其间不会耗尽、散失。

       果报成熟时,不要说凡夫,连佛陀都无法阻挡。在琉璃王军队要灭绝释迦族时,神通第一的目犍连请求佛陀:“您是三界主尊,您的家族即将被灭亡,应该想想办法。”佛陀说:“即使是我也没办法,业力只能是自作自受。”目犍连看佛陀没办法,只能以自己的神通力,将几千释迦族人放入钵盂,试图避免其灭顶之灾。战争结束后,释迦族人全部被琉璃王灭尽。目犍连以为能保护钵盂中的释迦族人,但打开钵盂一看,族人也已全部死亡。在其他经论中也有说,钵盂中的释迦族人,最终变成了一滩血水。由此可见,果报成熟的众生,连佛陀和目犍连都没办法救护。

       通过学习这个公案,我们可以体会到:众生业力现前时,谁也没办法阻挡。业力真是不可思议,巨大的业力之网一旦出现,不要说凡夫人,连神通第一的目犍连、三界导师佛陀,面对释迦族的灭亡都无法拯救。

       有些人在业力现前时,对我说:“求求您,您要加持、帮助我啊!”当然,我承认念经和上师的加持有一定作用。用现在的语言来讲,“加持”是一种神秘的力量。其实,在宇宙中,有许多神秘力量,但它的能力有限,无法解决所有问题。

       虽然上师三宝的加持力不可思议,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起作用,但也不可能违背因果规律。就像良药虽然有治愈能力,服药也有作用,但并非吃药就能让所有人不死。因此,我们要懂得因果规律,明白“没有做不会值遇,做了就不会虚耗”的道理,并谨慎取舍。

常与具识违,破数论外道

淡黄遍计称,我相即具识,

汝说既如此,我具无常性。

      “我相即具识”是数论外道淡黄仙人分别假立的遍计观点。他认为,“我”的法相就是具有识。数论外道承认二十五谛,其中包括了常有的法和无常的法。常有法中的“神我”,就是具有识。也就是说,“我”是具有识,是常有的、非因缘造作的。接下来要破的就是这样的“我”。

       在外道和内道的诸多观点中,都对“我”有定义。但外道承许的“我”均不成立。在这个偈颂中,数论外道认为的“我的法相是具有心识”,就是一种不合理的观点。

      数论外道认为,“我”既是常有,又具有心识,那么,“我”应成兼具常有性和无常性。为什么说“我”具有无常性呢?因为“我”的法相是具有识,而识并非常有,无论是分别识,还是无分别识,如眼识、耳识、鼻识等五根识及末那识,都不是常有的。如果是常有的法,则表明它不可能有因缘造作,而且会一直存在,这样就有许多过失。比如,一旦产生一个眼识,它就会一直存在。如《入行论》中云:“声识若是常,一切时应闻。”如果缘某一声音而生的耳识常有,那么,我们永远都会听到这个声音。比如,你今天听到的讲课声或某位明星的歌声,将在此生乃至生生世世在你的耳畔响起,这肯定不合理。

       其实,以现量就可以体会识的无常性。比如,我今天生嗔恨心,特别痛苦,过两天嗔恨心消失,生欢喜心,非常快乐。这些感受不用别人说,自己就可以现量领受。因此,如果“我”是识,一定是无常性,这与数论外道的观点相违。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破斥对方:不能承许“我”是常有且具有识的本性。

无识成树木,破胜论外道

食米斋声称,识与我别异,

汝说若无识,应成如树木。

       这里讲胜论外道,即食米斋派的观点。外道这些观点在其他论典中也有讲述——在《如意宝藏论》中讲得很广,在《宗派宝藏论》《中观庄严论释》及《入中论》中,破遍计我的部分稍有提及。

       食米斋仙人的观点包括:“我”与“我的识”别别他体,“我”有九大功德等。既然我与识完全他体,那么,我肯定没有任何意识。如果按照对方所说,我没有心识,那么,我就会像树木、石头等无情法一样,一点感知都没有。寂天菩萨也说:“无心亦非我,无心则如瓶。”如果我没有心,就像瓶子、柱子一样,与无情法没有差别。但这个推理结果与现量相违——除非我们死去或昏厥,否则都会有感受,而并非像石头、木头一样。因此,外道所承许的“我”无识不合理。

       有些人可能会有疑问:“数论派说我具有识不正确,胜论派说我没有识也不正确,那么,‘我’应当如何承许呢?”其实,佛教自宗的有部宗、经部宗、唯识宗和中观宗,对“我”的承许各自不同。其中最合理的观点,是《入中论》中所讲的“我依靠蕴而假立”。虽然将五蕴的聚合命名为“我”,但没有真实的我存在,这个所谓的“我”,是世俗中假立的——在破斥完外道的观点后,这是自宗应当建立的观点。如果自宗没有一个可靠的观点,就会被对方遮破。

       总之,胜论外道“识与我别异”的观点不合理。

我随身应毁,破裸形外道

裸形声称命,弱强随身量,

汝说彼方分,应成坏灭性。

       裸形外道,也称离系外道。这里讲的是他们关于“我”或“命”的观点。虽然在外道中有“我”“命”“寿”等不同名称,但它们指的都是“我”。世间人说“我快没命了”,相当于说“马上就没有我这个人了”;说“我自杀”,等同于说“断自己的命”。但也有“我”和“命”意义不同的时候。在民间传统中,有“我”“命”“灵魂”等各种不同的说法。总之,在这个颂词中,“命”指的就是“我”。

       按照裸形外道的观点,我的弱与强,是由身体的量来决定的,而且我遍及全身。好比一个牛奶瓶,由“我”或“命”全部遍满。成立这一观点的理由是:触碰身体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有我的感受。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感受都可以遍及全身,因此身体大的众生,我和我执就大,比如大象、狮子,如果杀了它,罪过就大;而身体小的众生,如蚂蚁、蚊子,我和我执就很小,杀掉后罪过也不是那么大。

      外道对“我”有各种奇怪的说法,比如“我像拇指一样大”“像背包袱一样背着我”“我是不可思议的”等。其实,内道声闻宗也有派别承许“不可思议的我”。

       根据身体大小决定我的大小,是不合理的。因为身体有方分,可以分为上下、里外、东南西北等很多部分,这样一来,所谓的我就会被毁坏。比如,如果身体被切掉一块,等于我也被切掉一块,那么,被砍断手脚的我就不再完整,或者说被缩小了。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身体残缺的人,还是认为有我,且具有完整的我执。因此,裸形外道的观点与现量相违。

       在其他论典中也讲,如果以身体的大小决定我的大小,会有产生无穷我的过失。比如,把手切成一百块,那每一块都是我。从中取一块,又可以再切成一千、一万块。那么,一个众生的身体有多少微尘,就会有多少我和我执。但实际上,凡夫认为只有一个我,执著的也是一个我,而根本不会认为有八万四千个我。因此,裸形外道的观点,与实际情况相违,是不合理的。

常因终无有,破伺察外道

梵志说众生,因是常士夫,

汝说恒常因,毕竟终无有。

       此处讲伺察派,它也是“论议五派”之一。梵志婆罗门以恒常的士夫作为众生的因。也就是说,有一个恒常、神秘的士夫,即造物主,创造了器情世界。这一观点也不合理。

       如果真的是造物主创造了一切,那么,他为什么不只创造好事物,还要创造不好的事物呢?比如水灾、火灾等。现在,东南亚有很多国家遭受着水灾的危害;而在西方,包括加拿大在内的很多国家,被一直没有熄灭的森林大火所威胁;还有些地方因为干旱,失去了所有庄稼。

       我们山沟里的人,可能对外面发生的事不是很清楚,就像被困在起火森林里的有情,还在开开心心地玩耍一样。但如果放眼看世界,就会发现,有许多人和动物常常受到自然灾害的威胁,这种情况比以往的时代都多。从内缘角度讲,人们内心产生的嗔恨之火,焚烧了自己的相续;而在外缘方面,世界上日益充满各种不和平的因素。

       如果器情世界皆由常有士夫所造,那么,他不应该造坏事,只应该造好事。如果他既造好事,又造坏事,说明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好人,那我们不应该尊重他、供养他。因为他有时就像世间凡夫一样,高兴时帮人,不高兴时害人,不堪为可靠的所依。

       在梵志伺察派中,观点也有分歧。有些人说,一个常有士夫创造了包括不同相续在内的一切器情世界;也有些人说,在不同的心相续中,由不同的常有士夫创造苦乐。但无论如何,常有的因都不合理。

       而佛陀您说,恒常的因始终找不到,因为常有的因无法产生,如果可以产生,则应成永远产生。因此,这样的法,要不就是没有产生能力的常法,要不就是能一直产生的无常法。《中观四百论》中云:“有动作无常,虚通无动作,无用同无性,何不欣无我。”如果有造作,就是无常的法;如果无造作,就如虚空一般无碍,是本性虚无的法,那为何不承许无我呢?没有体性的法,就像石女儿、龟毛兔角一样,无法作为真实的因。因此,常有士夫不是真因,无法产生任何法。在《释量论》《中观四百论》等论典中,对“常有的因”都有明确驳斥。

      总之,说常有的法是产生万物之因不合理。

悲悯一切众,胜于遍入天

具毒大君主,六万王子众,

淡黄一视焚,尊汝悲悯彼。

       具毒大君主有六万个王子。遍入天化身的淡黄仙人,眼睛放射出火光,将六万个王子全部焚烧无余。由此可以看出,淡黄仙人很有威力,能一次性将六万人全部摧毁,比炮弹还要厉害——应该至少比乌克兰的无人机有威力,因为乌克兰的无人机,在俄罗斯的克里姆林宫上空盘旋,但几乎起不到什么作用。(众笑)

       具毒君主常用马做祭祀,所以他的六万个王子养了很多马。有一次,遍入天把这些马全部偷走了。虽然不知道马到底有多少匹,但六万个王子养的马,应该是很多的。遍入天将偷来的马以神变力藏在地底,没有藏在人间。六万个王子到处搜寻,终于找到了马的线索。他们找到马的时候,遍入天正以淡黄仙人的形象,坐在高高的法座上讲法,而这些马就在他的周围。王子们非常生气,准备把马抢回来。这时遍入天也生气了,他怒火上身,示现神变,从眼睛中放出火光,焚烧了六万个王子,甚至将他们扔入地狱。

       从这个故事看来,遍入天并不是一位高尚的天人,他先行偷盗,被发现后没有丝毫惭愧心,还以个人力量把原物主焚毁无余。而佛陀,不仅对具毒君主的六万王子生悲悯心,也对遍入天生悲悯心。佛陀怜悯六万王子的马被无故偷走,不但没有寻回失物,还被抢夺者全部杀害;也怜悯遍入天先行偷盗的不善业,必定感得恶果,又行杀害六万人的恶业,罪业无量无边。佛陀不仅不偷盗,更不会杀害众生。如果有情造下这样的恶业,佛陀会对他们生起极大的悲悯心。因此,遍入天与佛陀确实有很大差距。

       可能有人觉得,遍入天、大自在天、梵天、帝释天等天神以及外道仙人的故事,听上去很复杂,而且大多是与打、杀、偷有关的恶事。其实,这很正常,因为除了佛菩萨的行为表里如一、非常圆满以外,无论是人类还是天人,都会有难以启齿的丑事。只不过这样的丑陋,常常被掩盖了。虽然人们常赞叹“现在的时代是一个文明又美丽的时代”,用各种美好的语言去描绘它,做了很好的掩饰,但实际情况并没有这么乐观。

       其实,无论是天上、人间,还是东方、西方,只要凡夫人聚集在一起,就会发生不太美好的事。只不过这些真相,有些被人类用宗教来修饰,有些用道德来装点罢了。一旦这些掩饰被揭去,凡夫造不善业的现实就会呈现。在东西方文化中,这些行为基本没有差别。

       虽然古希腊文明被描述得像天界一样,但其中个别故事听起来也不是那么美好。古希腊文明起源于公元前两三千年前,在这个文明中,许多天神有违背道德的乱伦行为,比如儿子娶母亲、父亲娶女儿等。在天神中,有些神非常暴力,有些神特别好色。

       我们讲《如意宝藏论》时,也讲过希腊神话故事。希腊神话中有一位最厉害的神,叫宙斯,他的地位相当于汉地的玉皇大帝。但他并不是很完美,而且格外好色。在希腊神话中,有许多他与天女、神女和人类女子的故事。比如,“欧洲”的命名,就与他和人类少女有关。

       当时,宙斯喜欢上一位腓尼基的公主,名叫欧罗巴。宙斯惧怕自己的妻子,所以不敢以天神的形象接近公主,于是变成一只非常强壮的公牛来到欧罗巴面前,他认为公主一定会喜欢这头公牛。公牛接近公主时,一群少女正在嬉戏,欧罗巴看到公牛后,有点喜欢但也有点害怕。于是公牛很温顺地慢慢靠近公主,渐渐消除了她的恐惧。欧罗巴开始抚摸公牛的身体,公牛躺了下来,让欧罗巴骑在身上,随后,公牛带着欧罗巴快速奔向大海。牛背上的欧罗巴很害怕,但又不敢下来,便一直抓着牛角,被公牛带到了很远的地方。对他们的行进路线,历史上也有记载,据说他们是从迦南到达欧洲大陆的。

       公牛停下来以后,欧罗巴从牛背上下来。随后,公牛变成了一位很英俊的男子。欧罗巴年龄很小,又刚来到陌生的地方,感觉无依无靠。爱神就帮宙斯说话,劝欧罗巴接受现在的命运,跟宙斯在一起。于是,她便同宙斯一起生活,生了三个孩子。欧罗巴毕竟是人类,无法避免死亡。在她死后,宙斯把与她生活过的地方以她的名字“欧罗巴”命名。

       欧洲,在希腊语中被称为Ευρώπη,即欧罗巴。现代欧洲有四五十个国家。还有一种说法,宙斯为了纪念欧罗巴,创造了十二星座中的金牛座。

        如果从世间角度讲,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爱情神话故事。宙斯因为对欧罗巴的爱,为她降临人间、跨越海洋创造了一片天地。但在道德层面上,宙斯的行为并不值得赞叹,因为他为了躲避妻子、骗走公主才变成了公牛,并做了一系列事情。

       据说在人类历史上,世界历经了神、半神半人、人类君主的统治。虽然对此也有不同说法,但不管怎么样,除佛和菩萨之外,无论是君主、婆罗门等人类,还是天神,都会有一些不庄严的行为。对这些行为,我们不应该评头论足,甚至去贬低。

       如果以公正的语言来评价,我们的前辈大德,像上师如意宝,的确表里如一,如莲花般内外洁白,丝毫无染。但世间人,无论是明星还是君主,即使是被认为最了不起的人,也多多少少会有一些瑕疵,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是凡夫人的本性,犹如不净室无有妙香,凡夫人的行为不可能十全十美。

       但大家不要因此轻视天神、婆罗门,说自己以后去印度绝对不会礼拜他们。当然,我们也不一定要去礼拜。但我们要能理解:整个人类历史,确实是由很多不完美的事组成的。任何国家的历史,也都是如此。比如,某个由全民投票选举出来的国家君主,即使他的支持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多,但如果去接受观察,还是会被发现很多缺点,因为他并不是一个菩萨。如果是义成王子,他确实可以做到一心一意利益众生,保持身口意清净,令他人找不出任何过失和染污。但要理解凡夫人做不到这一点。我们在学这部赞颂时,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讲回这个偈颂。“尊汝悲悯彼”,“彼”即彼等,指的是这些众生。佛陀不像天神或世间人一样,有自己的好恶,而是像《大般涅槃经》中所讲“怨亲平等,心无憎爱”。在佛陀的境界中,亲和怨都是平等的,他对待众生没有爱与憎的差别,完全一视同仁。如果想达到这样的境界,大家应当发愿,并祈祷诸佛菩萨加持:“希望在我的相续中,早日获得无伪的菩提心,证悟离戏空性的境界。”这样发愿是很好的。

主物非生因,破数论外道

淡黄证谛称,主物生众生,

汝说有情生,皆由烦恼业。

       淡黄仙人证悟二十五谛时,证得了主物和神我的真相。大家对数论外道的二十五谛比较熟悉,所以我不广讲。在我们学过的很多论典中,都提过这些内容,很多人能背下来。

       这一派认为,常有的主物产生所有众生,就像造物主一样。而佛陀您说一切有情,并非由地水火风等外缘产生,而是由烦恼和业所生。

       现在有些人虽然承许前后世存在,但他们认为所谓的前世记忆,并非来自前世的串习,而是某种习气的直接复制。这种观点完全不合理,因为前世记忆不可能与自相续毫无关系,而且根本没办法说清所谓的“复制”如何实现。因此,这些都是似是而非的语言。举例来说,在前世记忆中,我是一头牦牛,如果我没有做过牦牛,我此生的牦牛习气,是怎么复制来的呢?总之,现在的一些说法真的很离奇。

       有情的产生,不是来自于复制,也不是经由主物、大自在天、梵天、常有微尘、不可思议的“我”而创造,而是源于自己的贪、嗔、痴等烦恼的生起,以及善业、恶业、无记业的造作。对于“我”的产生,外道的说法各种各样,世间八十亿人的看法也不尽相同。有些人随同顺世外道的观点,说“我”无缘无故而来,也有些人说“我”由父精母血而来。但“我”的因到底是什么,很多人都无法回答。

       在佛教中,关于“我”的理论,是详尽而全面的。如果你能真正了解,就会对前后世存在的道理完全通达。我们之前讲过,每个众生都有自己的心识,在没有证悟之前,会不断流转。由于未断除业和烦恼,众生以十二缘起,接连不断地投生于轮回中。如果想灭尽轮回的痛苦,就需要通过修行改变缘起。如《成实论》中云:“若欲灭苦,当勤精进断此业因。”如果想要灭苦,就要精进地断除业因,这样才有希望。否则,即使祈祷常有自在的“我”、上帝、大自在天,也无法解决问题。

       有些人说:“我们不是也经常祈祷诸佛菩萨的加持,请求他们为我们灭苦吗?”当然,通过祈祷诸佛菩萨,他们的确会加持、帮助我们。但如果我们真的造了恶业,佛以他的妙手也无法将相续中的罪业直接抹去,因此,当业果成熟时,还是要自己承受。但通过佛的加持,可以帮造业者醒悟、忏悔,因此,当忏尽罪业的因缘具足时,也可以灭罪。比如,在法律公正地判决下,犯罪的人就要进监狱,但犯人也可以通过自我改造而减轻刑罚,因此也有例外的情况。这样的规则很合理,在世间也有不同体现。

有我无解脱,破数论外道

淡黄等声称,解脱我有因,

汝趋寂灭已,非是如灯灭。

       淡黄派等声称“解脱有因”,是不正确的。如果我有实有的束缚,那说我有实有的解脱也可以,但实际上,作为烦恼本体的我根本不存在,因此,淡黄派所承许的在有我基础上建立的解脱也不存在。

       虽说有我的解脱不存在,但佛陀您在趋向寂灭、解脱时,也不承许“人死如灯灭”等外道断灭的观点。那么,解脱到底是什么呢?实际上,当真正认识到我不存在时,就是解脱。因此,并不是在有我的基础上获得解脱的。如果有一个实有的我,永远也无法解脱。

       如果懂得了无我,就回归了自己的本地,按照大乘佛教的说法,就是现前了自己本有的法身。如《大般涅槃经》中云:“烦恼虽灭,法身常存。”虽然烦恼灭尽了,但法身是永存不灭的。因此,真正的解脱,并不是完全的灭尽,也不是有我的解脱。

解脱无所去,破斥诸外道

有些外道说,解脱具所去,

汝依证悟言,有去即流转。

       前面讲过的鹦鹉仙人,是广成仙人的弟子。鹦鹉仙人认为,解脱有一个去处,就在太阳城中,因此解脱也称“破日”。在其他外道的论典中,也有观点认为解脱有一个实有的去处。比如,离系派认为,解脱在一切世界的顶处,呈倒挂的白伞状,到达那里后,可以享受各种各样的快乐。总之,这些外道承许的都是实有的解脱,而且他们认为,亲自前往解脱之地就可以获得解脱。这些观点都不合理。

       而佛陀您已获得真实的证悟,并依靠证悟的语言,宣说真正的解脱是没有来去的。前面我们讲过,如来无来无去。《楞伽经纂》中也讲:“不来不去者,是不生不灭。”真正的解脱是无为法,无为法不可能有来去。如果有来去,就已经成为有为法,这样的解脱是没有的。即使给有为法安立所谓的解脱,最终还是会流转于轮回。

       总而言之,佛教中真正的解脱,并非像外道所承许的有一个去处。

       对此,有些人可能会有疑问:“佛教不是也说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东方现喜刹土、弥勒菩萨刹土吗?这难道不是解脱吗?”实际上,虽然往生净土可以安立为解脱,但它是暂时的解脱。而最究竟的解脱,就是在法界内明宫殿中,认识自心的本来面目,证得无来无去的果位。所谓的清净刹土,只是半化身的现象,因此,我们最终还是要入于法界的内明界,获得远离一切戏论,远离有无、是非、来去、常断等一切边的境界,现前无为法的本来面目,这才是如来,也就是真正的解脱。这是大乘经典中,对究竟解脱的诠释。

       前往五佛刹土可以令众生远离三恶趣,因此,佛教安立暂时的解脱是合理的。对比佛教,外道不承认更究竟的解脱,他们认为,转生到天堂或进入太阳宫就已经是解脱了。由此可以看出,外道都是以分别念来建立自己的宗教的。他们为弟子留下论著,传播自宗的教义,让追随者修持他们的法。但不管怎么样,他们的教义都没有脱离分别念的范畴。

立为福德因,破裸形外道

建造经堂等,裸形说罪因,

遍知汝宣说,彼是福德因。

       在佛教中,认为建造经堂是有功德的。“等”字包括造佛像、佛塔、寺院、转经轮等各种三宝所依。但裸形外道认为要放下这些有形的事务。而且,他们尤其反对造经堂,并认为这是罪恶之因。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因为在建造经堂时,会伤害很多蚂蚁等虫类以及水生物的生命。

       按照他们的观点,即使是走路,也要在脚上系上铃铛,以便提醒虫类早点躲避,因为无意中踩到虫子的罪过也是无量的。因此,他们在行为上,比佛教还要严格。在当今时代,有些外道徒还遵循着这样的传统。我在西方遇到过这样的人,他们守持吃素和不害众生的戒律,比佛教徒更加谨小慎微。

       佛陀之所以没有阻止造经堂,是因为佛陀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遍知,他对一切因果完全了知。在佛陀您宣说的经典中,告诉我们建造经堂不仅没有罪业,反而会成为福德之因。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佛教戒律中,造杀生罪必须圆满具足四支,此四支即基、意乐、行为和究竟(结果)。

       我们造经堂的动机是善的,是为了利益众生而不是杀生,因此不具足意乐的支。如果要造杀生的业,首先要确定对境;进而产生杀害之心;在满足这两个前提的基础上,再用兵器等做杀生的行为;最后令对方断绝命根实现目的。要满足这四个条件。

       如果没有圆满具足四支,则像《俱舍论》中所说:“作已不积业”。造业但不积业,不构成造罪业的因。假如一定要说它是罪因,就会有与此类似的过失——如果孩子死亡,父母应成杀害者。也就是说,如果父母没有让孩子出生,孩子就不会死,因此间接来讲,孩子的死与父母有关。或者换一个说法,以好心供养阿阇黎食物,但如果阿阇黎因消化原因而圆寂,那我也应该有杀害阿阇黎的罪业。但实际上,这样的罪业并不成立。

       其实,我造经堂时也有这方面的顾虑。之前,建造学院的甘多拉经堂、觉姆经堂、居士林经堂、几个宾馆以及朵芒寺的经堂时,我都会犹豫。因为在夏天施工,无论是挖地、埋沙,还是灌水,都会伤害很多虫类,我也比较担心。但按照佛陀宣说的真实因果规律,我们的罪过不会特别大。

       要做一件事,有些因缘是无法避免的,就像华智仁波切在《大圆满前行》中讲:“如果一个主人养了很多羊,一定会堕恶趣。”按照这个说法,如果羊的主人会堕落,那车的主人也差不多。因为夏天在草地里开车,也会死很多众生。总之,对造经堂、建佛塔时所伤害的众生,我们有必要忏悔。

       如果不造经堂,这些众生就不会死,那我们是造还是不造?从佛教见解来讲,造经堂是否造杀业主要看意乐,如果不是为杀众生而造,就没有罪业。相反,如果是为了杀众生而造经堂,那就有罪业。但一般来说,没有人会为了杀生造经堂,反而都希望尽可能不杀生。不过,在造经堂的过程中,无意中还是会杀生,完全不杀有一定困难。

       从另一方面看,无论是以生命,还是其他方式,与建造经堂等三宝所依结缘的众生,有很多都得到了解脱。《正法念处经》里有一个教证,原本是藏文的,我把它翻译成汉文:“善造能所依,卧具当供僧,恒常为善法,俱胝千劫中,善根永不坏。”如果我们建造三宝的能依所依、以卧具供养僧众,那么,在百千万俱胝劫中,这一善根也不会毁坏。

       以前上师如意宝讲过,在他求学的时候,托嘎如意宝都是亲自背石头建经堂的。在学院建男众经堂时,法王如意宝也会来参加。总之,如果能在造经堂时稍微结上缘,都会有很大功德。另外,转绕经堂、佛塔、转经轮、坛城等三宝所依的功德也很大。我最近讲完课,也会围着小小的三宝所依转很多圈。

   《法句譬喻经》中有一个公案:在某个地方,有一些阿罗汉建造了佛爪发塔,并时常转绕。附近有五百个猴子喜欢模仿,于是用泥土也造了塔,并学着转塔。当然,猴子造的塔还是不如人类造得好。后来有一次发洪水,猴子都被淹死了,死后都转生到三十三天。他们以天眼观察,发现自己是以猴身建塔的功德而转生于此的。于是他们拿着鲜花来到自己的尸体周围,用鲜花抛撒。

        当地的梵志婆罗门觉得很稀有,就问天人:“为什么你们这么庄严的天人会来到这里,以鲜花供养丑陋的猴尸?”于是天人就给婆罗门讲了造塔和转塔的功德。婆罗门听后非常感动,便前往灵鹫山,皈依、供养、转绕三宝所依。

       如果有机缘,我们也要多转绕三宝所依。如果实在没有能转绕的对境,可以进经堂时从前面走,离开经堂时从后面走,这样一来,也相当于转绕了一圈。学院里可以转绕的地方不是很多,坛城那边也正在维修,不知道方不方便转。如果转绕对境不好找,也可以转绕自己家里的佛像。

       总而言之,在佛教中,建造经堂等三宝所依是福德之因。

我仅五蕴聚,破斥诸外道

由身转他身,有许微命迁,

汝说身转异,命者即非有。

       有些外道认为,众生死后,由一个身体迁移到另一个身体的,是被称作“命”的微细有实法,而不是意识。比如,某个众生前世是人,通过命的迁移而转变成一只动物。这种说法不合理。

       而佛陀您说,在前世与后世的身体之间,没有实有的命或我在迁移。在佛教中,所谓的我并不是一个实有的流转者——无论是微细的,还是粗大的,都不承许。其实,我只是一种假立。

        在《入中论·善显密意疏》中引用了一个佛经的教证,我小时候背过,后来也用过,我把它翻译成汉语:“如依支积聚,即称之为车,如是以诸蕴,世俗称众生。”意思是说,依靠很多支分,如车轮、车厢等积聚而被称为车;同样的道理,在世俗中,色受想行识五蕴的积聚,被称为众生。如果以理观察所谓的众生或我不成立,但可以承许蕴聚假立为我。

       假如别人问你:“我是什么?”“有没有我呢?”你可以回答说:“在世俗中,可以承许我、命、众生。但其实这个我,只是五蕴聚合的假名。”好比以理观察车等事物,都得不到,但不以理观察,而按照世俗规则承许,就可以把各种零件、支分积聚的物体称之为车、瓶子、摄像机、柱子等。这些事物,在世俗中可以有,在分别念中可以假立,但以理观察都不成立。

       总之,在佛教中,并不承许转世时有实有微细的命在迁移,只承许在未经观察时,对如梦如幻的五蕴积聚有一种假名为我的分别念。蕴聚在未解脱前一直存在,可以假立为众生或我。这就是佛教对“我”的观点。